新京報6月17日報道“我也是受害者……”法庭上的張某情緒激動。去年4月24日晚,前來商談結婚事宜的24歲女子王某,在男友張某家中從6樓墜下身亡。昨日,王某的母親與44歲的張某對簿公堂,原告指責對方限制女兒人身自由,導致了悲劇的發生,索賠16.4萬元。
警方曾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
張某及代理人表示,由於此案涉及男女關係等隱私,他們申請不公開審理。庭審結束後,王母和張某均接受了記者採訪。
王母訴稱,事發當日,王某與張某發生爭執後被鎖在屋中,後其從窗戶墜下身亡。但朝陽公安分局去年5月7日曾發出不予立案通知書,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此案有犯罪事實發生。在此前的鑒定結論通知書中,王某被鑒定為“符合高墜致創傷失血性休克,搶救無效死亡”。
先給女友5000元,欲要回被拒
家在遼寧鐵嶺的王母稱,去年3月,在海南三亞生活的女兒打來電話,稱認識了張某,4月份會去對方北京的家裏。女兒到京後打電話要戶口簿結婚,王母不同意。去年4月25日凌晨,王母突然接到張打來的電話,稱女兒在樓梯上摔傷急需輸血,趕到醫院時已經死亡。王母趕到醫院後,張某又説女友是從陽臺逃走時墜樓身亡。
張某稱,他是去年在三亞休養時通過婚介所認識王某的,他從未向對方隱瞞過自己的年齡。王某4月17日到京後一直説要結婚,要10萬至20萬元的彩禮,被拒絕後24日事發當晚又提出看望姥姥要5000元。他給了王某這筆錢後覺得不妥,想要回時王某鎖門拒還,後王某試圖從陽臺離開時墜樓。
“當時我接受警方調查,沒有立即通知她家人。説王某摔倒,也是因為醫生想讓她家人快點趕到北京,而要求‘把事情説得簡單一些’。”此案未當庭宣判。
■現場回放
床單撕成條編繩係陽臺
王某所在的臥室約20平米,走到客廳需繞過玄關。張某演示事發過程時説,王某拒絕退回5000元後,於當晚7時將自己反鎖在屋內,他在客廳看電視,隔10分鐘會去敲下門,王某拒絕開門但有回應。晚8時,張某再去敲門時屋內已無動靜。他把門撞開後發現王某不知去向,該屋內的陽臺鐵柵欄上係着床單撕條結成的繩子。從陽臺往下看,他看到王某躺在地上,繩索已斷裂,另一端係在王某的行李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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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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