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説《鏡花緣》有關於兩面國中“雙面人”的記載,正面祥和慈善,反面卻面目猙獰,前恭而後倨,時時讓人驚恐。近日,官場一南粵“雙面人”的現身,給了全國人民又一個驚恐。此人正是最新一位落馬的高官——原深圳市長許宗衡。因嚴重違紀,中央6月11日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按程序辦理。
而此前,他卻有著“清廉市長”的美譽,人稱低調黑馬。許宗衡當市長之初曾提及四個字:“清、明、勤、思”,在接受訪問時曾表示,自己每天的工作時間在15個小時左右,是個勤奮的市長,但不是合格的丈夫和父親。在今年年初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許宗衡的“不飄浮、不做秀、不忽悠”被廣為傳播。他的“不留敗筆,不留遺憾,不留罵名”,更是引來媒體和群眾的一片讚譽。他還信誓旦旦地表示,“歷史和時間將是最好的檢驗尺度”。他這種人前一副面孔,人後另一副嘴臉的行徑,真還蒙蔽了不少人。
中央查處許宗衡,進一步證明了對腐敗分子“不管是誰”、“不管位置多高”、“不管功勞多大”都要一查到底的態度和決心。而又一個“兩面人”的下馬也再次提醒我們,官場“雙面人”現象不可輕視。
應該注意,“雙面人”現象在官場中存在不是一天兩天了,暴露出來的“雙面人”也不是一個兩個了。《厚黑學》、《官場現形記》中,都曾點破中國官場和人情世故中“説得做不得”、“做得説不得”的“兩面人”規則。秦之趙高蒙君惑主,唐之李林甫口蜜腹劍,宋之秦檜裏通外國,明之嚴嵩一意媚上,清之和珅擅長逢迎,他們或為大司馬或為宰相或為太師,官至極品,權傾朝野,臺上道德文章,台下男盜女娼。在當今,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原海南文昌市委原書記謝明中等等都是現代官場中典型的“兩面人”。
官場“雙面人”之所以有兩副面孔,是因為他們有著“雙重人格”。“雙重人格”的形成,也有著多重因素。理論説認為,每一個人都擁有兩種理論:擁護的理論和使用的理論。如果擁護的理論與使用的理論背離太遠,他較深層次的心智模式就會是他的使用理論,故雙重理論決定了人的雙重人格。此外,儒家“修己”是為了“治人”,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為目的而“正心”、“修身”,顯然是把道德修養當成了一種手段,它事實上造就了人常態性虛偽、兩面和強迫型的人格,這是封建專制遺毒的傳統因素;中國舊官僚政治最寶貴的“遺産”,是當官實行層層任命制,因而“報喜不報憂”、“欺上壓下”成為做官的鐵律,現在,舊的糟粕還不能説已經完全清除,這是舊官僚政治的遺風因素;現在官場顯規則與官場潛規則的並存,是現實條件下的規則因素;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信仰缺失的因素,一個壓根就沒有信仰,或者已將信仰拋在了“爪哇國”的幹部,“私下裏”的表現與“公開場合”所使用的“臉譜”必然不同。
官場“雙面人”的存在,後果很嚴重。一個人,有了雙重人格,是家庭的不幸;一個官員,有了雙重人格,則會釀成一定的社會悲劇。“兩面人”現象是目前黨內最危險的因素之一,他的最大禍害,在於借助假面具混進各級領導崗位,而在實際行動中卻不時地“變臉”,最終抹黑黨在群眾中的形象,給人民的事業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這,應該引起我們足夠的警惕。
因此,從“許宗衡事件”中走出來,我們更期待反腐敗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我們更期待制度的創新,如“陽光法”、監督法,使得紀檢部門和政府的神經更加敏感,體制內的預防和監督更加有效,體制外的監督更加有力;我們更期待幹部任用組織規則加快完善、幹部作風建設力度加大。
從而,使官場“雙面人”無立錐之地,使官場“黑色幽默”少而又少。(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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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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