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裴曉蘭)自稱為了索要自己的加班費和提成,陜西鑫盛文化産業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古錢幣分公司司機郭某在奧運期間,扣押了公司負責運送的奧運官方海報等貨物,以此向公司勒索60萬元。近日,宣武法院認定郭某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
去年8月10日至9月間,郭某與一名同事受單位領導指派,開車從北京出發,向山西太原運送奧運官方海報等貨物。途中,他們私自駕車返回北京,並將公司車輛及貨物藏匿于豐台區豐台南路63號院。之後,他們以不歸還貨物相要挾,多次打電話向單位領導強行索要60萬元。去年9月29日,經單位領導報案,郭某被抓獲。
受審時,郭某不認罪,辯稱自己只是想向單位領導索要自己的加班費、提成、出差補貼,沒有敲詐對方的意圖。
經過法院查證,郭某所在的公司只有銷售人員才有銷售提成。而郭某作為司機,只有工資和加班費,且已按月發放。
最終,法院沒有採信郭某的辯解意見,認定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鋻於他是犯罪未遂,因此對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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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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