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廣西趙某因冒用死者的名字辦理使用身份證被滕州警方拘留。
家住廣西南寧某縣44歲的趙某自幼家中貧窮,18歲與南寧的王某同居,一年後生下女兒,王某經常打她。趙某的父母知道後非常生氣,便讓她回了娘家。在娘家過了一段時間,趙某被本村一名婦女帶到江蘇沛縣,而這時趙某已懷孕3個月。經人介紹,趙某認識了張某。此時,張某的妻子已病逝,但還沒有銷戶。因張某的妻子生前沒有辦理身份證,於是趙某便冒名頂替,照了一張照片,並冒用張某妻子的名字辦理了身份證,與比她大10多歲的張某結婚。婚後不久,趙某生下一個男孩,張某全家非常高興。趙某與張某生活了10年,因為張某常酗酒打人,趙某非常傷心,決心逃回娘家。但趙某身無分文,曾經一路乞討,也曾經自殺被救。
今年4月,趙某到滕州打工,經人介紹認識了礦工楊某,楊某對她的遭遇非常同情,兩人便生活在一起。近日,保安到宿舍查電爐子的使用情況時,發現趙某的身份證有疑點,於是把她送到派出所。民警發現,趙某説的名字和身份證上的名字對不起來,經過民警的教育,她才説出了實情。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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