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重慶松藻同華煤礦瓦斯突出致30人死亡 新華社發
安監總局:重慶“5 30”礦難是一起違規違章行為造成的特大安全事故
新華網重慶綦江5月31日電(記者王金濤、張桂林、王曉磊)連夜抵達重慶同華煤礦礦難現場的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5月31日淩晨表示,初步判定,造成30人死亡的重慶松藻煤電同華煤礦“5 30”礦難,是一起由違規違章行為造成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産事故。
5月30日10時55分,位於重慶市綦江縣安穩鎮的重慶松藻煤電公司同華煤礦發生瓦斯突出事故,截至30日21時搜救工作結束時,30名井下工人遇難,101名出井工人中59人受傷,其中7人重傷。 事故發生後,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監局局長趙鐵錘、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先後抵達礦難現場,指導事故調查工作。礦難現場搶險指揮部介紹,事發時事故礦井仍在建設之中,業主單位是同華煤礦、施工方為重慶川煤九處,5月30日上午,施工人員在井下1000米左右的施工面揭煤放炮時,引發大量瓦斯突出。
了解到事故過程後,趙鐵錘指出,礦井建設過程中,礦方和施工方在如此重要的工程中,沒有嚴格遵守有關章程,井下揭煤放炮前後沒有及時撤走工人,揭煤放炮時違章作業十分明顯,炮眼深度、炸藥用量嚴重超標,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業主單位和施工單位在礦井建設中管理、技術等方面的協同、銜接不夠,施工中經常出現瓦斯濃度嚴重超標的現象;此外,礦井建設過程中沒有把管理重點放在安全上,而是爭搶工程進度,最後引發了事故。
駱琳表示,根據事故的總體情況可初步判定,重慶松藻煤電同華煤礦“5 30”礦難是一起由違規違章行為造成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産事故,目前在抓緊事故傷員救治、善後工作的同時,要進一步深入開展事故調查,儘快查清事故性質、原因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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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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