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雲南孟連縣教育局就副縣長之女率眾毆打、侮辱初二女生事件發出通報,先前被打者小艷敘述的嘴裏被強塞進從廁所裏撿起的臟衛生巾,變成了“兩張未使用過的衛生巾”,並且是“貼到”臉部。
關於事發原因,通報稱小艷和率眾打人者小思存在矛盾,經過一段時間的積怨,雙方矛盾不斷升級,最終導致“5 18”學生打架事件的發生。
中國青年報“施暴”還是“打架”?讓我們結合最基本事實來看看:一、小艷是普通農家的孩子,而小思是副縣長的女兒,且這位副縣長正好主管教育——雙方家庭地位懸殊,小艷敢去找小思“打架”嗎?二、一方是1人,另一方則是8人——小艷不是黃蓉,她也不會武功,她敢以一己之力與8人對抗嗎?三、小艷是被小思等人拖進女廁所的,她連逃脫的能力都沒有——毫無還手之力的小艷,可能根本就沒有能力“打”對方,“打架”從何談起?四、小艷被打得頭破血流,而小思等人毫發無損——有沒有“暴力”,有沒有“對打”,還用討論嗎?五、事發現場,小思一方中還有人負責錄像——這既證明了雙方力量的嚴重不對等,也充分顯示了“侮辱”的主觀故意,誰見過這樣的“打架”?
在這起事件上,“侮辱”還在繼續——衛生巾“上臉”並錄像“留念”,是對小艷身心的侮辱,而把“施暴”改為“打架”,則是對公眾智商的侮辱。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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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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