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案最近備受關注。從現在的情況看,網友認為警方的一些處理不恰當,不信任警方的一些調查。但無論如何,巴東警方在處理與媒體的關繫上是及時、開放,又符合偵查工作要求的。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曾經指出:“以互聯網為主要特徵的信息通信時代,個案就可能成為全球皆知的大問題。原來是關著門,咱們的媒體不説沒人説,現在是你不説別人説,媒體不説網民説,國內不説國外説。所以警察必須學會面對鏡頭工作,以開放包容的心態面對媒體。”
鄧玉嬌案中,巴東警方不僅兩次根據偵查進展的情況發佈信息,而且還特別遵循了公安機關這一特殊行政機關公佈信息的範圍。“湖北省巴東縣公安局關於‘5 10’案件情況通報”在介紹了基本案情之後,又強調“媒體及公眾從不同視角對本案的探訪、報道、敘述、評論等均不代表本局意見”。“自首是否成立,應經訴訟程序由人民法院審理後依法作出認定。”“本案未偵查終結,此情況通報的內容尚不能作為公安機關的最終認定結論。”這些內容,在回應公眾、接受監督、無罪推定、預防未審先判等方面進行了合理、謹慎的信息公開和適當評論,是有很高專業水平的。
當然,另一方面,被告人親屬和網友對案件質疑和批評,甚至網友自行組成調查組調查此案,這也是公民的權利。只有在質疑中,才有可能使案情更加清楚,敦促公安機關負起應負的責任。
網友的激憤應當容忍,警方的理性應當堅持,這就是法治社會中的政府與公民、權力與權利的不同定位。但願鄧玉嬌案能在權力與權利的博弈下,最終出現一個客觀、公正的結果。
摘編自《中國青年報》5月21日 文/高一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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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