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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歲老太6年收廢電池280公斤 交環保部門處理

 

CCTV.com  2009年05月21日 21: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東方網  

  上海曹家渡街道一88歲老太6年收廢電池280公斤

  家住上海曹家渡街道武南小區88歲的徐慧娟老太,6年收集廢電池280公斤,最近被靜安區被評為“十佳精神文明好人好事”。

  徐慧娟是一名小區志願者、樓組長。

  2003年,在居委會舉辦的一次講座中,老太得知廢電池對人體有危害後,就開始在小區內收集廢電池。

  為此,老人利用家中的舊衣服、外孫當年讀書用的舊書包縫製了15隻布口袋,並專門在口袋上寫了“請把廢電池放在小布袋內統一處理”的勸告語,挂在小區每棟樓的門口。每隔三五天,老人就去收集一次;每收集一次,就將廢舊電池過一下秤,再將日期和數量記在本子上,然後將收集到的電池交到環保部門統一處理。

  布口袋剛剛挂出去時,許多居民不理解,依舊隨意亂扔廢舊電池。老人沒有泄氣,始終堅持在小區每棟樓的門口挂出布口袋,並向居民宣傳廢舊電池的危害。時間一長,小區居民被老人的執著精神感動了,大家由不理解、不配合,到像她一樣,紛紛以實際行動支持環保,將廢舊電池放進了布口袋裏。

  老人告訴記者:“自己退休後沒事做;想到廢電池對人體有害,就開始了收集。”

  翻開徐慧娟的記錄本,本子上密密麻麻地記載著她這幾年來收集廢電池的相關記錄。如今,老人已記了兩本本子,收集的廢舊電池達280公斤。

  國外管理辦法值得借鑒

  將廢舊電池送回可返還押金

  一節一號電池棄置於土壤中,可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農用價值;一顆“紐扣”電池中的污染物全部釋放後可污染60萬升水。目前,我國電池回收率不足2%,不少廢舊電池由於沒有規範回收,已造成了環境污染。

  記者昨天採訪了解到,儘管早在1995年上海就已按照“有機”和“無機”的分類方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工作,2007年上海又在居民區推出了按照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類的四色垃圾桶,但大部分居民還是沒有養成廢舊電池分類投放的習慣。

  因此,加強對廢舊電池的回收,不僅要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更應出臺針對性的扶持政策。對此,國外的管理辦法不無參考價值。

  目前在國際上,德國、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在廢舊電池回收方面有著非常完善的體系,通過對消費者徵稅等措施來保證廢舊電池的回收。

  德國規定:只有能夠被回收的電池才能在市場上出售;消費者要將使用完的各種類型的電池交送商店或者廢品回收站,然後由商店或者廢品回收站轉送處理廠進行處理。德國電池條例第六條規定,使用者不歸還廢舊電池,銷售者在售其新電池時可加收13馬克。甚至還要求商店和廢品回收站必須擔當起區分有毒電池和無毒電池的責任,並對有毒性的鎳鎘電池和含汞電池實行押金制度,即消費者購買電池時,每節中含有15馬克的押金,當消費者拿舊電池來換時,可以自動扣除押金。

  在美國,用戶如不把廢舊電池交回給製造商、零售商或批發商,每買一節新的充電電池要多付3至5美元。

  與此同時,在廢電池處理方面,目前很多國家採用補貼的方式,鼓勵企業回收廢電池並進行提煉處理。如美國、日本,廢舊電池回收後交給企業處理,每處理一噸政府給予一定的補貼。韓國生産電池的廠家,每生産一噸要交一定數量的保證金,用於回收者、處理者的費用,並指定專門的工廠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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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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