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天津5月16日電 (記者田齊) 羅彩霞所在學校天津師範大學15日證實,天津市西青區南河鎮法庭已受理了羅彩霞的訴訟請求。
據羅彩霞的代理律師徐國強介紹,羅彩霞的訴訟請求包括兩個部分。首先是關於侵權行為的確認,本案中羅彩霞的姓名權和受教育權受到被告的侵害。
具體的賠償金額大約為13萬元人民幣,其中包括1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恤金。
今年3月,就讀于天津師範大學的羅彩霞偶然發現自己的身份證號碼被她人盜用。經調查,羅彩霞的高中同學王佳俊2004年冒用羅彩霞的名義和高考成績,考入貴州師範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並於2008年順利畢業。而通過復讀考入天津師範大學的羅彩霞,畢業在即,卻因此面臨無法取得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等一系列棘手問題。
該事件經新聞媒體披露後,立即引起有關各方的高度關注。由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三級紀檢監察、公安、教育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5月6日起相繼進駐事發地,展開全面調查。
目前,冒名頂替者王佳俊的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均已登出。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已被公安部門控制,正在接受調查組調查。王俊佳和羅彩霞當年的高三班主任張文迪被邵東縣紀委實施“雙規”。
羅彩霞就讀的天津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負責人表示,會努力給羅彩霞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並全力幫助羅彩霞順利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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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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