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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飚車撞人事故鑒定報告出爐全過程

 

CCTV.com  2009年05月15日 13:1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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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杭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介紹説,公安交警部門于5月13日17點45分接到鑒定機構關於“57”交通肇事案相關技術問題的鑒定報告。據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認定事故車在事發路段的行車速度在84.1公里/小時~101.2公里/小時範圍,且肇事車輛(浙A608Z0小型轎車)的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前照燈、懸挂、輪胎與輪輞、車身內部已在原車型的基礎上被改裝或部分改裝。

  公安交警部門接到鑒定機構鑒定報告後,立即送達事故雙方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如對鑒定結論有異議,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鑒定。

  得知鑒定結果,昨晚(14日),記者設法聯絡了譚卓的爸爸譚躍,但是手機被挂斷了。過了一會,譚卓的舅舅給記者回了電話,首先向記者轉達了譚爸爸的歉意,“他不願接受採訪,但是又不好意思開口回絕,不好意思,謝謝你們的好意。”(記者 柏建斌 婁煒棟)

  車速鑒定結果為何是個區間值?

  鑒定結論為何會出現84.1公里/小時~101.2公里/小時這樣的一個區間範圍?

  昨天,鑒定小組一位不願意具名的專家這樣解釋:之所以會出現一個時速區間,是因為這個數值是通過對事故現場的還原計算得出的,專家採取目前能運用到的各種科學方法、公式,根據現場錄像等資料、現場勘測等統計數據從理論上進行運算。

  “這和有6F測速儀的公路不同,6F可以測出瞬間速度。在這起事故中,我們只能通過現有技術手段,對當時所有的資料進行運算分析,得出各種數值的區間,從理論上還原的就是這個範圍。” (記者 柏建斌)

  事故鑒定是怎樣出爐的

  西湖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在西溪路上,這次“57”專案組便在此辦公,參與的民警不少於50人。

  社會輿論給了辦案交警無形的壓力。“我們也想早點拿出數據出來,但一定得按法律程序進行,這是馬虎不得的。”為強調公正,一些本來交警可以做的鑒定,專案組決定通過其他專業部門進行。“但有些機構一聽説和文二西路有關就拒絕了。”比如最重要的車輛結構、性能和速度等等的鑒定,最後省技術監督局接受委託,總算是解決了難題。

  “這次得感謝死者的家屬,尤其是譚爸爸。這次事件關心的人多,譚爸爸十分配合,給交警工作帶來了方便。”參與本案的交警都這麼樣説。

  跟隨專家

  淩晨重返事故現場

  5月11日晚,各路專家趕到。當晚11時半左右,專家們先來到位於港昌一樓的停車場,那輛肇事的紅色三菱跑車停在一邊。車子駕駛室右上方,車玻璃上有個大坑,整個擋風玻璃沒有完全碎掉,只有那個坑的底部玻璃沒了。估計,譚卓當地被車子撞到時,先飛到擋風玻璃上,砸下一個坑後彈向路面。

  專家們拿著卷尺和長的直尺,測量這輛三菱車的相關數據。車身寬度、高度,前擋風玻璃的尺寸,以及那個坑的具體位置。專家説,撞擊點的情況對今後測定速度有關。

  接近夜裏12點了,之前,專家已穿上了交警提供的反光背心,對肇事車輛進行檢測後,大家隨後又趕至文二西路事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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