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寧5月5日電 (記者 王剛)5日上午,廣西公安廳隆重為駐桂部隊人員發放居民身份證,此舉標誌著駐桂部隊人員申領發放居民身份證工作在廣西正式啟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規定,“正在服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不領取居民身份證,由中央軍委和武警總部頒發軍人和武裝警察身份證件”。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部隊人員以公民身份參與社會事務越來越多,由於沒有居民身份證,在諸如儲蓄、保險、買車、購房等涉及個人權益事務時造成諸多不便。為此,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將軍隊、武警部隊人員納入了發放居民身份證範圍,並授權國務院、中央軍委制定部隊人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具體辦法。
據介紹,辦法規定部隊人員申領發放居民身份證的範圍是:軍隊、武警部隊現役軍官、警官、文職幹部、士官、義務兵、具有軍籍的學員,以及由軍隊、武警部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和待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等。
根據公安部和解放軍四總部的統一部署,廣西于去年下半年開展了為駐桂部隊人員申領發放居民身份證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廣西將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為駐桂部隊人員申領發放居民身份證工作任務。此前,北京、上海、重慶等地已開展此項工作。完
責編: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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