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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商場內偷竊牛仔褲被監控設施拍下(圖)

 

CCTV.com  2009年04月21日 08:1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重慶晚報  

監控錄像拍下羅某行竊過程(截屏圖)

  本報訊 大學生羅某趁商場櫃員不備,將名牌牛仔褲偷走。沒想到,店裏的監控設施早已將他的一舉一動錄了下來。近日,九龍坡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羅某犯盜竊罪,單處罰金4400元。

  22歲的羅某是四川某學院的自考生。昨日中午,沙坪壩某商場的G-STAR專櫃導購員周先生回憶:2008年12月28日晚下班前,他和同事像往常一樣軋賬盤存,發現少了一條黑色牛仔褲,標價1798元。他趕緊調取監控錄像,發現當天18時許,兩個學生模樣的男子來到專櫃,其中一個染板栗色頭髮的男子挑了一條黑色牛仔褲試穿,然後以不合身為由放在衣櫥臺上。此時,專櫃前又來了一些顧客,“板栗色”趁櫃員不備,迅速抓起放在衣櫥臺上的牛仔褲走進更衣室……等他出來時,手上沒有了牛仔褲,揹包卻是鼓鼓的。

  “一定是他們!”周先生將視頻圖像截取下來,隨即向三峽廣場派出所報案。同時,他將圖片傳給了在楊家坪西城天街一樓的G-STAR服飾專賣店的同事葉先生,提醒大家注意防範。

  “這個人也在我們這裡偷過一條牛仔褲。”葉先生一眼認出了“板栗色”——當月21日,該專賣店也丟失了一條牛仔褲,標價1898元。通過調取監控錄像,他發現正是“板栗色”所為。

  周先生告訴記者,導購員的月工資也才1千余元,如果丟失了商品,導購員要全額賠償,“被偷的褲子,我要賠一個月的工資進去。盜賊的做法太過分了!”

  今年1月2日下午2時許,“板栗色”與同學在西城天街一樓逛街時,被葉先生發現。他通知保安,保安將其扭送至楊家坪派出所。“板栗色”交代自己是某學院的學生,姓羅。

  羅某向公安機關供述了自己的兩次盜竊行為:原來,他非常喜歡G-STAR牌子的牛仔褲,由於價格太高,作為學生的他無力購買,遂鋌而走險。但是,由於盜來的褲子不合身,他只得將其放在寢室床下的行李箱裏,一直沒有穿過。陪他購物的同學毫不知情。

  九龍坡區檢察院指控羅某盜竊兩條牛仔褲,進價為2200余元。案發後,羅同學所在的學院以羅某平時表現良好為由,請求法院從寬處罰。

  記者 王非非 攝影報道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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