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0月重慶發生“彭水詩案”以來,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書案”、陜西“志丹短信案”、山東“高唐網案”等多起公民“因言獲罪”案件接連曝光。看來,批評與質疑政府官員,確實是一件有風險的事情。
當地警方在8天后便將王帥作了取保候審,理由是“證據不足”。既然“證據不足”就説明王帥無罪,遺憾的是,宣傳部王部長仍然理直氣壯地稱:“做事就要承擔責任,受到一定懲罰,至少有點教訓,下次不會再犯錯。”可見,當地政府部門以誹謗罪將王帥關進看守所,只是為了教訓教訓他。這種將法律當做“教訓”普通民眾的做派讓人不寒而慄。警方在放人之時,竟又以要求其家人“把果樹砍了”作為交換條件,這種將司法手段當做工具的執法方式也讓人心生恐懼。
從胡錦濤、溫家寶到各級官員都在強調網絡監督。當地官員卻仍然認為“不應該採取這種在網上發帖的方式,敗壞政府名聲”。王部長聲稱“有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可現實是,王帥已多次向各級國土部門和相關紀檢部門反映,“沒有任何回音”。在這種情況下,“想通過網絡曝光,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似乎無可厚非。
摘編自《瀟湘晨報》4月9日文/劉義昆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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