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一場暴雨,把無數廣州人擋在家門外,其中也包括省政府副秘書長羅歐。有了親身經歷的羅歐嚴批應急管理三大缺陷,“難怪老百姓要罵娘”(3月31日《南方日報》)。
有資料顯示,廣州部分路段“水浸街”現象幾乎年年出現,暴雨後的亂象已近常態;而有關部門所謂“50年一遇”的説法也似乎“年年歲歲花相似”,去年説,今年説,難怪有網友調侃道:如果這些50年一遇真是事實,那我已經幾百歲了!當然,官員能體諒到民生多艱是好事,知道老百姓為什麼“罵娘”才曉得工作做到了哪一步。遺憾的是,相關官員接下來的兩個質問,讓人覺得很不是滋味——“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亞運會期間怎麼辦?如果是省裏有重大活動怎麼辦?”
原來,衝冠一怒為的是亞運與重大活動。反之,如果沒有亞運和重要活動,“水浸街”中的卸責之禍就不要追究、不要怒斥了?我們這麼反問,情理上説有點不厚道,但是,這恰恰是癥結所在。當地官員“問”出了老大難問題背後的紓解心態,也“問”出了很多民生大事何以遲滯不決的吊詭之處。
“暴雨罵娘”與“兩個如果”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親密關係。以此為範本,可以一葉知秋:一者,一旦民生與政績無關,譬如列入不到當地政府工作報告的“十件大事”中去,職能部門未必願意去做,因為做不好有人説,不做反而也沒有人在乎,至於百姓“罵娘”,完全可以耳不聽為凈;二者,一些所謂的“民生工程”,説白了也許就是形象工程的“附屬品”,價值定位本身就錯位,挂羊頭賣狗肉,所以你也就別指望他們都能兌現為民生創造福利;三者,眼下而言,民意問責顯然弱于體制內上級問責,所以百姓“罵娘”不如高官“發火”,對付百姓“罵娘”的辦法很多,找理由,搪塞藉口,但應對“官火”的,只有“緊急行動”一個。
“衙齋臥聽瀟瀟雨,疑是民間疾苦聲”。一場暴雨,看到什麼,聽出什麼,遠在大雨之外。(江蘇 宋桂芳)
責編:李秀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