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的規定就合法嗎?”錯過一等獎的彩民汪亮解説。去年9月,因逾期兌500萬大獎被北京體彩拒絕,汪亮解訴至法院,一中院一審判汪亮解敗訴。汪亮解上訴,北京高院昨天開庭審理。
汪亮解:財政部的規定不合法
昨天上午9時40分,汪亮解和他的兩名律師走進法庭。“財政部的規定就合法嗎?”坐下後,汪亮解對北京體彩中心代理人説。
2007年7月29日,汪亮解購買了4注七星彩,後發現中了特等獎500萬元。9月18日,汪亮解到北京體彩中心兌獎,被以超過28天兌獎期限為由拒絕。
汪亮解的律師劉金海説,28天兌獎規定由國家體彩中心制定,財政部批准。
這個規定違反民法公平原則。體彩中心以設定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的方式,強迫債權人放棄債務,與現行的民商法理論體系有重大衝突。
劉金海認為該規定還違反合同法,加重了彩民的義務,剝奪了彩民的權利。同時還違反反壟斷法,因為彩票是壟斷發行銷售的,設定28天兌獎期限條款的做法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損害了作為交易相對方的彩民的利益。
體彩中心:買彩7年不會兌獎?
北京體彩中心代理人説,汪亮解的500萬元視為棄獎後,已納入彩票調節基金,繼續用於支付彩民獎金。該代理人還説,汪亮解購買的彩票背面有28天兌獎的提示,汪購買彩票有7年的時間,不可能不知道這個規定。
一中院判決汪亮解敗訴,也有這個理由。對此,汪亮解的律師劉金海表示,汪亮解購買彩票的時間,與28天兌獎規則是否合理沒有關係。劉金海説,將500萬元用於調節基金,是使彩票的獎池看起來數額很大,吸引更多彩民投注,是給國家體彩中心帶來利益的。
劉金海説,雖然汪亮解沒有在28天內兌獎,但這個獎金是屬於他的,體彩方面沒有權利使用。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北京體彩中心至少應當將500萬元提存,等待5年。
法官:證明未被告知是關鍵
法官要求北京體彩中心解釋如何告知彩民,國家體彩中心代理人説,每期開獎,國家體彩中心都會在網站上和各媒體進行公示,已經告知汪亮解。
法官又要求汪亮解説明如何知道的中獎。汪亮解説,雖然他買彩票7年,但只中過一次5元錢的小獎,不知道28天的兌獎規則。
“這是案件的關鍵,如果你證明未被告知,你的訴訟請求會被支持。”法官説。
汪亮解的律師楊航遠説,28天兌獎是全世界最短的期限,即使新加坡和香港這樣的主要以城市居民為彩民的地方,兌獎期限也是半年。中國面積大,很多地區的彩民通訊很差,要求在28天之內兌獎過於苛刻。一中院判決28天兌獎規則不違法,但兌獎期限不僅要合法,還應合理合情。
庭審中,汪亮解同意調解,表示給個“安慰獎”也可以,但北京體彩中心拒絕調解,請求北京高院維持一中院的判決。此案未當庭宣判。
對話:提出調解是因為太累
記者:你為什麼想調解?
汪亮解:官司打了一年多,我太累了,但又感覺一分錢拿不到太不公平,哪怕北京體彩中心給我個“安慰獎”。
記者:但你的訴求只要求確認28天兌獎規則無效。
汪亮解:如果我直接索要獎金,官司的訴訟費可能是10萬元,根本支付不起,所以只能先確認規則無效,再要求返還獎金。
記者:打這場官司給你的生活造成什麼影響?
汪亮解:我現在北京幫人刷墻,幾次我在高樓刷墻時,都想跳下去,一了百了。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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