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代麗麗)本市年齡在56歲至59歲間城鄉女性人員申請福利養老金手續已于昨日開始辦理。受理申請截止時間為6月30日。
2008年12月31日前,女已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且不享受《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第二條規定的五項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自今年1月1日起,可以申請辦理享受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該項待遇的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福利養老金。符合享受條件的城鄉居民,可從2月16日起,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提出申請,待遇從2009年1月補發。
市勞動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本市把無社會養老保障的56歲至59歲城鄉女性人員一次性納入老年保障制度後,今後勞動年齡範圍內的人員,應通過參加養老保險享受養老待遇,老年保障制度不再擴大享受人群。從2009年1月1日起,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而未參加的人員,不享受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J205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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