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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隱蔽執法説"不" 道路交通電子眼位置將公佈

 

CCTV.com  2009年01月23日 19: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市區內的電子眼位置將在新規定實施後公佈攝影譚曦本報資料圖片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將於4月1日起實施,其中還首次規定了滯納金上限

  2008年12月20日公安部發佈了修訂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程序規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實施,此次修訂對電子眼、滯納金上限、酒後驗血檢查等熱點問題,進行了重新規定和調整,除電子眼位置、電子眼拍違法25日內須提供查詢等眾多利於駕駛者等修訂內容外,還首次規定了滯納金的上限。

  “《程序規定》貫徹了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執法要求,要求交管部門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要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秩序處有關負責人指出。

  網上徵集意見 電子眼位置獲“公開”

  《程序規定》要求,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應當向社會公佈,適用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測速的路段,應當設置測速警告標誌,使用移動測速設備的,應當由交警操作。

  在信息時代,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對交通違法行為拍攝取證,已成為交通管理的一種重要執法手段。據統計,2008年上半年,採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執法查處的交通違法數量佔到總量的30%。但高科技在為管理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産生了一些問題。由於沒有規範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執法的程序,近年來,各地在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執法中暴露出告知不及時、設置不規範、沒有設置提示標誌等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據介紹,公安部在網上徵求《程序規定》修訂意見時,群眾對是否公佈交通監控設備地點,大致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不應當公佈,因為無論機動車駕駛人知道監控設備地點與否,都應該依法駕車。另一種看法認為應當公佈,公佈是公開的一種形式,體現執法的透明度,可以起到教育宣傳的作用。在綜合考慮了兩種意見後,公安部決定採納後一種意見,公佈電子眼位置,向隱匿執法説“不”。

  公開違法信息 及時通知服務便民

  此外,在違法信息的管理上,《程序規定》體現了便民與服務的特點。

  按照規定,交管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將非本地機動車的違法信息轉至登記地交管部門。對於因救助危難、緊急避險等産生的違法記錄,交管部門在經過審核之後,應當予以消除。

  針對有些行為人被監控設備記錄違法後得不到及時通知的問題,《程序規定》要求交管部門應當在違法信息錄入系統後三日內,向社會提供查詢,並可以通過郵寄、發送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設定罰款上限 杜絕高額“滯納金”

  在實際的執行當中,有個別車主因未及時繳納罰款,最後滯納金的額度竟然超過了罰款數額。《程序規定》在公安部政府網徵求意見時,網民對此進行了熱烈的討論。絕大部分人要求對加處罰款總額做出限定。

  2004年實施的《道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照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但卻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做出規定。據悉,目前已有29個省、市、自治區出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但也無一對此做出限定。為此,《程序規定》中修訂了這一內容,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但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提高執法效率 抽血檢驗程序有調整

  “修改之前的《程序規定》要求,經呼吸測試達到或超過醉酒臨界值,就要抽血檢驗。”該負責人介紹,這種規定在當時有其合理性,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這已經成為當事人和交管部門的一種負擔。

  為此,《程序規定》在強制措施方面做了進一步的調整和完善。對經呼吸測試達到或者超過醉酒臨界值,當事人對測試結果有異議的才進行抽血檢驗。另外,機動車駕駛人拒絕配合酒精呼吸測試的,可以抽血檢驗。

  該負責人表示,《程序規定》對抽血檢驗程序的調整將大大減少執法環節,提高執法效率。

  輕微交通違法教育優先 修訂彰顯執法理念變化

  據了解,2008年上半年,各級公安機關教育處理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達到2800萬人,佔糾正交通違法總數的25%,較去年同比上升28%。“過去,我們強調對交通違法行為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但現在我們強調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該負責人表示,《程序規定》的修訂,突出強調了教育優先的原則,這不僅僅是語序的調換,更是彰顯了交管部門執法理念的變化。

  為使教育優先落到實處,《程序規定》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交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確定適用口頭警告的具體範圍和實施辦法。據了解,河北、江蘇、浙江等地已經相繼推出了對部分行為採取口頭警告教育的措施,收到了不錯的社會效果。目前,四川的具體措施正在醞釀中。

  在文明執法方面,《程序規定》要求交警在查處違法行為時應當規範文明用語。為加強執法監督,《程序規定》還要求在交警隊、車管所及重點業務崗位建立值日警察和法制員制度。“如果交警執法存在冷、硬、橫的現象,針對不文明執法行為,廣大車主可以進行投訴,我們將進行嚴肅處理。”該負責人説。     記者李東陽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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