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法律的審判 郭娟 製圖
丈夫長期離家,家裏經濟困難。無力撫養兩個子女的肖友琴,便産生殺死自己6歲小女兒佳佳(化名)的念頭。
去年10月29日早晨8時許,肖友琴假意將佳佳送到陳家橋鎮中心幼兒園交給老師,然後暗中將女兒騙出。並以帶她出去玩為由,將佳佳帶至井口鎮井口村四合社楊家灣蒲開容的魚塘處,趁四週無人將她推入水中,而後迅速逃離現場返回陳家橋鎮。佳佳在落水後掙扎呼救,被駕車路過的兩位路人發現並救起送到井口派出所。
昨日,因涉嫌故意殺人,肖友琴在沙坪壩區法院受審。
一聽起訴書就抽泣
昨日下午2時許,沙坪壩區法院第三審判庭,身高不到1.6米的肖友琴看上去很瘦小,留著短髮,穿著囚服的她,神情黯然地站在被告席上。
庭審還未開始,肖友琴轉過頭,將目光落在旁聽席上,迅速搜尋著。然而,除了幾個不認識的人外,她沒有找到自己熟悉的身影——親人一個也沒來。
檢察官一宣讀起訴書,她便開始低頭抽泣。聽到檢察官敘述自己推女兒下水塘的情節時,肖友琴狠狠吸了兩口氣。
“我記不清楚了,不知道事情是怎麼發生的”,面對指控,肖友琴斷斷續續地説。在公安局和公訴機關的訊問中,多次承認是自己推女兒下水的她,在庭上突然不認賬。
“我承認,是我推的”
看到肖友琴庭上的態度,檢察官宣讀了她在公安機關的三次供述,接著宣讀了肖友琴現在男友李某的證言。李某稱,自己不知道肖有殺害女兒的念頭和具體計劃。
“你是不是為了和他在一起,才商量好將女兒殺掉的?”檢察官厲聲詢問。肖友琴怔了一下,“不是,不是,是窮得活不下去了,才想到送小女兒去死。”
“女兒被你推下水塘後,大聲呼喊"媽媽"求救,你卻轉身離開。這你也不記得了嗎?”另一名檢察官問。“作為母親,你有沒有想過,她的聲音是多麼淒楚?”見肖友琴低頭不語,檢察官繼續追問。
“我承認,是我推的。我錯了,嗚嗚……”沉默了大約半分鐘,肖友琴“哇”地一聲哭了起來。
大女兒給法院寫求情書
“一個親手毀滅自己孕育的生命的"母親"還是一個母親嗎?”法庭辯論階段,檢察官厲聲斥責肖友琴。“丈夫不在家,又不寄錢,我要養兩個老人,還要養兩個女兒,連稀飯都吃不起!”肖友琴哭著向法官説,自己是窮得沒有辦法了,才想到送小女兒去死。
“你的大女兒給我們寫來了請求書,説自己現在食不下咽,請求對你從輕處罰,渴望媽媽能早日回來。”聽到檢察官説這話,肖友琴又將頭扭向旁聽席,淚水在臉上流淌。
“為了那曾經深深被你傷害而又依然原諒了你、願意重新接納你的女兒和親人,悔悟吧!”檢察官這句語重心長的話,讓肖友琴再一次痛哭失聲。
法官宣佈,該案將擇日宣判。
責編:劉海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