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佩銀從田源賓館三樓墜樓而亡。
謝佩銀墜地時,頭部離墜樓房間下方的墻根只有幾十厘米。
2008年10月17日。清晨的淮南,空氣中已帶著幾分寒意,儘管還沒到正常上班時間,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辦公樓前卻已聚集了許多人,有參加庭審的旁聽人員,好奇駐足的過往群眾,還有大批的公安和武警。
3年前,淮南市公安機關在對一起傷害案件進行偵查時,一名公民在專案組接受詢問時突然墜樓身亡。檢察機關以“玩忽職守罪”,對當時在場的3名公安人員提起公訴。而家屬列舉了重重疑點,認為死者很可能被3名公安人員刑訊逼供致死後又拋屍樓下。
2006年8月16日,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曾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並沒有作出判決。時隔兩年後,這起被移交到淮南市中院的案件再次開庭。
樓前的人群裏,有名女子高喊:“公開審判為什麼不敢讓老百姓們進去聽。”喊話者是謝佩銀的家屬,因為法院只發放給他們家5張旁聽證,她沒能入內。
法院大樓的每一個入口處都由警察和武警把守,持證進入者要在核對身份證和進行安檢後才能進入。一切都透出異樣的氣氛。
謝佩銀之死
時間得追溯到3年前。
2005年3月15日,淮南市田家庵發電廠發生了一起傷害案,該廠總工程師蔣某在上班時被3名兇手砍傷在自家樓梯口旁,蔣某右腿的腳筋被砍斷。兇手作案後迅速逃離了現場。
傷害案引起了當地部門的高度重視,淮南市警方組成“315”故意傷害案專案組,時任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副局長岳斌為專案組負責人之一,電廠路派出所原所長吳家林,刑警一大隊原指導員萬張也同為專案組成員。
電廠方面為配合專案組破案,提供該廠“田源賓館”的3樓會議室作為辦公地點,並將312、313兩間客房用於專案組成員休息。
2005年3月26日,專案組找到謝佩銀了解情況。
謝佩銀是當地承攬小型建築工程的個體戶,曾在電廠承包過一些小業務,經常出入田家庵發電廠,熟悉電廠的職工。蔣某被砍傷的前一天,謝佩銀開車從田家庵發電廠經過,碰到了步行的蔣某,謝佩銀與蔣某打了一聲招呼,問蔣某是否要送他一程,蔣某説:“不用。”在蔣某被砍傷後,謝佩銀被列為排查對象之一。
3月26日,專案組成員通知謝佩銀到專案組談話。當天下午,謝佩銀到專案組駐地反映情況。返回家的謝佩銀認為還有一些情況沒有向專案組説清楚,決定第二天上午9時再去專案組。
3月27日上午,謝佩銀來到專案組所在地,接受詢問。當時,岳斌、吳家林和萬張一起將謝佩銀留在312房間內進行詢問。然而當天下午,謝佩銀卻突然從312房間墜樓死亡。
案發後,當時在場的警察稱,是謝佩銀“突然站起來,扒開窗戶,跨上窗臺跳樓身亡的。”
隨後,淮南市田家庵區檢察院以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為由,向法院提起公訴,要求以玩忽職守罪追究3人的刑事責任。
而謝佩銀的家屬並不認同這種説法。他們尋找到許多證據,證明這不是一起簡單的墜樓案。特別是在他們看到有關部門做出的司法鑒定之後。
案件發生後不久,淮南市田家庵區檢察院委託淮南市人民檢察院及國家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先後作出兩次鑒定。鑒定結果讓謝佩銀的家人更加覺得疑點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