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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字害死妻兒續:家屬稱醫院應負主責

 

CCTV.com  2007年11月28日 04:50  來源:京華時報  
  [內容速覽]核心提示:死者家屬認為,醫院未採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應對女兒的死亡負主要責任。北京市恒方永圓律師事務所的王良斌律師與死者家屬簽訂授權委託,將無償為其提供代理。”李旭光夫婦表示,不排除與醫院調解協商的可能,要看對方是否有誠意。

  核心提示:死者家屬認為,醫院未採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應對女兒的死亡負主要責任。北京市恒方永圓律師事務所的王良斌律師與死者家屬簽訂授權委託,將無償為其提供代理。

  

  

   李旭光在委託書上簽字。記者 夏永 攝

  京華時報11月27日報道昨天,死者李麗雲的父親李旭光抵京。夫婦二人與朝陽醫院京西分院進行了交涉。他們認為,醫院未採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應對女兒的死亡負主要責任。北京市恒方永圓律師事務所的王良斌律師與死者家屬簽訂授權委託,將無償為其提供代理。

  昨天上午,朝陽醫院京西分院趙副院長和法律顧問接受媒體採訪。趙副院長簡要介紹了事發情況,並提及民警對醫院的明確答覆,李肖二人為合法夫妻。法律顧問稱,這一事件是個特例,不能因肖志軍的問題質疑醫療制度:“醫院沒有任何責任。肖志軍應承擔完全責任”。

  但是,死者家屬認為,醫院應當負主要責任。昨天中午,李麗雲的父親李旭光抵京。“我看見他(肖志軍),要打死他!”李旭光一提起肖志軍,難抑怒火。夫婦二人前往太平間看了女兒遺體。隨後,與醫院方面進行交涉。經過短暫交談,相關醫生介紹了李麗雲入院後的相關情況,李氏夫婦對醫院的回復表示不滿,認為“醫院沒有採取有效的救治方法”。他們表示,要追究醫院和肖志軍的法律責任,並且醫院應負主要責任。

  昨晚,北京市恒方永圓律師事務所的王良斌律師與李旭光夫婦見面,並在他們住宿的展龍賓館內,當場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授權委託書》,為他們無償提供代理。“這是一個公益訴訟。”李旭光夫婦表示,不排除與醫院調解協商的可能,要看對方是否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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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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