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嚴禁海水淡化後的濃縮物直排入海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16日 22:15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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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關注中國水污染
海水淡化後的濃縮物礦物質含量和鹽度太高,不經處理直排入海後,將對一定區域內的海洋生物造成滅頂之災,形成“死海”,後果將非常嚴重。
淡水資源的短缺,使我省海水淡化規模越來越大。但海水淡化後形成的濃縮物,如果不處理而直排入海,將造成一定區域內的“死海”現象。為此山東省要求,海水淡化後的濃縮物應遵循“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進行有效處理,嚴禁排放入海。
山東省鼓勵電力、石化、化工、鋼鐵等高用水行業利用海水替代淡水發展生産,嚴格限制沿海各市新建以淡水為水源的高用水項目。年用淡水量超過200萬立方米的工業項目,必須配套建設海水淡化工程。同時,既有用水設施凡具備利用海水替代淡水條件的,都要進行技術改造,限期改用海水作為主要水源,逾期不改造的,將限制供水。
目前全省已建海水淡化工程15處,淡化能力1.96萬立方米/日,以反滲透和低溫多效蒸餾為主的淡化技術日漸成熟。海水直接利用主要應用在電力、化工等領域,年利用海水30億立方米。到2010年,全省海水淡化能力將達到20萬立方米/日—25萬立方米/日,直接利用海水130億立方米/年。 鋻於海水淡化後的濃縮物礦物質含量和鹽度太高,不經處理直排入海後,將對一定區域內的海洋生物造成滅頂之災,形成“死海”,後果將非常嚴重。因此省海洋與漁業廳提出,今後在搞好海水淡化的同時,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海水淡化利用工程項目的環境管理及海域使用管理,實施海水淡化利用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運營期間的海洋環境監測,加強海水淡化利用工程管理。(記 者 吳修安 通訊員 馬學信 實習生 李 娜)
責編:李星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