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企業惡意向太湖排污將面臨百萬元重罰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10日 19:04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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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速覽]據介紹,面對嚴峻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形勢,江蘇省日前修訂新規定,企業惡意向太湖排污將面臨百萬元重罰。 |
新華網南京8月10日電(記者 郭奔勝)江蘇省日前修訂新規定,企業惡意向太湖排污將面臨百萬元重罰。
據介紹,面對嚴峻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形勢,江蘇省實施了11年的《江蘇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中的一些條款已經滯後,懲罰的標準較低,如故意向太湖傾倒劇毒廢液廢渣、含病原體污水和酸鹼液,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在二三級保護區範圍內新擴建印染、電鍍等重污染企業,罰款不超過20萬元等規定,導致一些重污染的大型企業對自己的污染行為不在乎,輕視懲罰。
新修訂的《條例》(草案)規定,江蘇太湖流域的企業如惡意向太湖排污,企業的罰款上限將由原來的20萬元大幅提升到100萬元,目的是提升環保部門執法威懾力,讓違法排污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條例》(草案)還規定了生態補償機制,蘇州、無錫、常州等轄區範圍內污染造成另一方受害的,責任方人民政府將向受害方人民政府作出補償,補償資金由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直接劃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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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星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