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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07年高考資訊臺
CCTV.com消息(360度):明天,一年一度的高考就要開考了。然而,有的人總是在想辦法利用高考非法牟利。不久前,貴陽警方就破獲了一起專門出售非法作弊工具的案件。他們出售的作弊工具是高科技的隱形耳機。
高考前夕,網絡上公然出現了很多叫賣考試作弊器的網站,而在一些校園裏這樣的小廣告更是隨處可見,在貴陽的一所高校,作弊器廣告公然張貼到了學校的辦公樓前。5月28日上午,貴陽警方以購買人的身份通過小廣告上的聯絡方式,打電話給犯罪嫌疑人表示要“求購”幾十套廣告上的作弊器材,對方報價每套100元,而且答應立刻可以送貨上門,警方立即展開布控、實施抓捕。
公安民警介紹案情—:通過布控抓到嫌疑人一名,嫌疑人名字叫吳鋼,是湖南籍的21歲的年輕人,他當時帶的紙袋裏有五套通訊設備已經繳獲了,我們通過和嫌疑人突審,突審完了他交代還有一個窩點,是一個貴陽地區,華西區農學院的一個租住的房子。
記者:收繳了多少作弊的器材?
民警:初步查了一下有3000多套,我們到嫌疑人交代住址以後,我們帶上嫌疑人,到房東家裏,叫房東把門打開,打開以後,我們就看到了有很多種作弊的器材。
這幾樣物件組合在一起就成為了一套無線電接收設備,而這小小的黑粒就是所謂的隱形耳機。據銷售者稱,通過這樣一套設備,考場裏的作弊者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接收到遠程發射過來的信號,清晰的聽到隱形耳機裏,場外同夥傳來的試題答案。
記者:這兩個都是耳機?
民警:這個比米粒還小,很小很小的,但是這個戴在耳朵裏很容易把耳朵堵塞,取不出來,我們貴州曾經發生這樣的事情,有一個女孩子用這個作弊,到耳朵裏怎麼拿拿不出來,到醫院才取出來。
據犯罪嫌疑人交待這些貨品是他和同鄉共同販賣的。而他們的組織形式類似于傳銷的性質,每個人只通過手機與自己的上線保持單線聯絡,他們多半都是同鄉關係,一旦在一定的時間內聯絡不上自己的下線,警惕性非常高的上線就會更換手機號碼迅速逃之夭夭。
記者:你來這邊多長時間了?
犯罪嫌疑人:5月20號來的。
記者:來幹什麼?
犯罪嫌疑人:我主要找吳越宏。想做耳機生意。
記者:你這個老鄉做這個生意多長時間了?
犯罪嫌疑人:我老鄉做多長時間我也不知道,他做這個生意也是別人告訴他的
記者:你拿的貨多少錢一套?
犯罪嫌疑人:30塊錢一套。
記者:知道面臨的處罰嗎
犯罪嫌疑人:不知道,因為我覺得很多人都在做。
“很多人都在做”,出售作弊器材已經成了這些人在大考來臨前發財的商機。5月31日,濟南市歷下區警方搗毀了一個高考作弊器的銷售窩點,查繳了將信號接收器偽裝成錢包形狀的作弊器20余套;同一天在瀋陽,工商與公安部門聯合對一個隱藏在社區民宅中,製作高考作弊鞋的加工窩點進行查處,當場收繳了製作好的售價2000元一雙的作弊鞋42雙以及作弊錢包9個。
針對不斷出現的高科技作弊手段,相關部門作出了積極的應對措施,湖南、浙江、山西等地把“電子屏蔽車”、視頻監控系統、金屬探測儀、“作弊克”等設備引入考場。
除了硬體設備的投入,相關的立法工作也在同時展開,針對以前製造、販賣考試作弊器材的行為在法律上缺乏明確規定,存在著一定的真空,現在有關部門正在著力解決。
專家:現在我看到我們國家現在也已經在做這個工作,教育部委託了一些地方的專家來制定一個國家教育考試法,假如説有一個考試法,國家考試法裏面把考生的誠實守信的考試行為作為一個底線,任何考試作弊行為都受到考試法的追究,所有有助於考試作弊的提供信息,或者是提供生産銷售這些專用器材的,都是有國家考試法禁止的,再升格一步刑法就可以依照225條的規定,因為你這樣的生産銷售行為違法國家考試法,具備這樣一個前提,然後同時又符合刑法其他需要的條件,我就可以按照非法經營罪來定。
目前,正處於前期調研和學術討論階段的《國家教育考試法》草案中,專家提出應當認定考試舞弊屬於違法行為。一些團體性的惡性舞弊事件,則將被追究法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而作為《考試法》的試點城市,重慶將於今年的9月1號正式實施《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在條例的第26條中將“出售試題、使用與考試內容有關的電子設備”等6類行為,明確地認定為考試作弊,對舞弊及提供舞弊工具將同時進行規範。
此外,教育部學生司司長5月28號透露,我國將建立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考生的作弊記錄將供高等學校和招生單位甚至將來的用人部門查詢。一旦高考作弊,這個污點可能伴隨考生一生。可以説,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與舞弊相關的行為將會得到有效控制。
責編:肖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