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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度]藥品廣告毛病多 主管部門開新方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3月26日 10:58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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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360度):廣告,特別是食品藥品廣告再次成為了輿論關注的焦點。這場風波不僅波及到國內,甚至還引起了外國媒體的關注。英國金融時報日前就專門撰文指出:中國“名星代言”混亂 政府監管有待加強。針對這些問題,昨天,人民日報發佈消息,國家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聯合公佈了最新的《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和《藥品廣告審查辦法》,新規將於5月1日起實施。廣告中問題最大的藥品廣告,將得到更加有效的治理。

    根據工商系統12315舉報中心的統計,2006年,藥品廣告名列消費者最不信任的廣告之首。藥品廣告中誇大療效、誤導患者的現象屢見不鮮。

    針對這些問題,近日,國家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公佈了最新的《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和《藥品廣告審查辦法》,新規將於5月1日起實施。

    新規定在落實《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基礎上,進一步規定五類藥品不能進行廣告宣傳。其中再次明確"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批准試生産的藥品"不得發佈藥品廣告。新規增加了,藥品廣告中不得含有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絡辦法、診療項目、診療方法以及有關義診、醫療諮詢熱線、開設特約門診等醫療服務的內容。按照這樣的規定,時下廣播電視中經常出現的,醫生跑到媒體面前推銷自製藥劑,廣泛招攬病人的現象,無疑應屬違法。

    新規中還增加了關於藥品廣告禁語的規定。"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最新技術"、"最高科學"、以及"家庭必備""無效退款"的表述將被禁止出現在藥品廣告中。出現在大眾媒體上的非處方藥廣告也不得利用公眾對於醫藥學知識的缺乏,使用公眾難以理解和容易引起混淆的醫學、藥學術語,造成公眾對藥品功效與安全性的誤解。

    換句話説,如果再有人使用字典上都查不著詞吹噓自己的藥品有多先進,你不僅不要相信,而且應該更加警惕!

    藥品廣告有沒有必要非用老百姓聽不懂的詞來宣傳療效。用術語嚇唬老百姓的危害是什麼?

    而“明示或者暗示藥品包治百病、適應所有症狀;明示或者暗示藥品為正常生活和治療病症所必需;明示或暗示藥品能夠有助應付緊張生活和各種壓力,能夠幫助提高成績、增強競爭力、能夠增高、益智,保證精力旺盛,"也是藥品管理法規上最新出現的禁止性內容。

    事實上,在普通受眾面前出現的廣告應該只是非處方藥的廣告。不論原有法規還是新出臺的法規,都不允許處方藥廣告出現在大眾媒體上。而非處方藥只是方便消費者自我保健,用於快速、有效地緩解輕微病症的藥品,他又怎麼可能包治百病無所不能呢?

    同時,新規增加了藥品廣告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廣播電視頻道、節目、欄目上發佈。藥品廣告不得以兒童為訴求對象,不得以兒童名義介紹藥品的內容。無疑孩子沒有能力選擇藥品,適合兒童使用的藥品,也應該是給大人看的。以免費治療、免費贈送、有獎銷售、以藥品作為禮品或者獎品形式推出的藥品促銷廣告也將被禁止。商家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慫恿患者任意、過量地購買和使用藥品。

    事實上,藥品就是藥品,不是仙丹。他的宣傳只能以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説明書為準,任何擴大或者惡意隱瞞的宣傳不僅不值得相信更是違法行為。

責編: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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