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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發短信造謠可判五年以上徒刑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17日 17:04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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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媒體廣場):

    北京晨報——“豬化膿性腦炎”根本不存在

    最近幾天,北京市民中流傳著“近期暫時不要食用豬肉”的短信。早在上週六,我們的節目裏就引用北京市衛生局趙春慧副局長的話,對這個消息予以澄清。這個消息不準確。

    北京市農業局副局長劉亞清也在昨天證實説:短信中提到的“豬化膿性腦炎”根本不存在。無論是在我國的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病種名錄,還是在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列為應報告的動物疫病名單中,都沒有此病。即使是豬可以感染的乙型腦炎,也僅通過蚊子叮咬而傳播,季節性發生集中于7、8、9月份,冬季並無傳播條件。所以短信的説法是沒有任何科學依據和證據的。

    也就是説,這條短信純屬謠言。

    文匯報——警惕“短信託兒”惡招

    而就在去年,這樣的謠言短信也曾經大規模出現過一次,去年8月份,出現過“北京有霍亂流行,提醒別吃淡水魚”的手機短信。其實這次的“病豬肉”短信也很可能和去年的霍亂短信一樣,是一些營運商炮製出來的,和那些唬人的詛咒短信類似,目的當然就是提高短信發送量提成收費。去年9月2號的文匯報就對此提醒説,要警惕“短信託兒”的惡招。

    北京日報——發短信造謠可判五年以上徒刑

    儘管只是一條謠言短信,但依然在北京市民中産生了一定的恐慌情緒。對此,北京日報提醒説,法律專家表示,對於造謠者,如果證據充分,根據情節輕重,可分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依法進行處罰、追究其法律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最高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東方早報——法律震懾會有助於終止謠言嗎?

    不過今天的《東方早報》對此有一個評論説,僅從法律法規的角度出發,將短信造謠者繩之以法並沒有什麼不對。但是,這不等於公權力機構可以就此聽任謠言傳播而只是期待法律懲罰。相反,公權力機構應該通過更多的程序性努力讓那些可能涉嫌違法的無辜者避免走上傳播謠言的道路。因為,絕大多數百姓進行短信轉發沒有任何惡意,只是懷著足夠的善意去提醒周圍的親朋好友謹慎行事保重自己,屬於社會運行中必要的免疫行為。因此有關部門不能只是警告造謠者,更重要的是應當建立可行的“謠言預防機制”。

    華夏時報——“發謠言短信可判刑”能否讓社會免疫

    《華夏時報》的評論文章也説,謠言之所以能使很多人信以為真,很重要的一點在於信息不公開或者不夠公開,這使得某些問題的産生帶有神秘性質,普通民眾對這種神秘性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獲得解答,就只能把從非正常渠道聽到的消息與個人經驗結合起來做出判斷。因此,無論“短信謠言者”可被判刑多少年,都不意味著公權力部門沒有責任,相反,公權力部門責任更大。如何讓民眾信服,相關部門要做的事還很多,因為,“謠言止于公開”。

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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