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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南京街頭兒童丐幫:小女孩被逼脫棉衣乞討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2日 09:57 來源:

來源:南京晨報

記者對話南京街頭兒童丐幫,揭開鮮為人知的內幕

    進入冬天以來,南京街頭的兒童乞丐多了起來。一到晚上,南京新街口、夫子廟、山西路等繁華地段,總有一幫兒童乞丐攔截路人強行乞討。

    記者經過一個星期的調查後發現,這些兒童丐幫大都來自河南、安徽和甘肅3個地方,而站在幕後的大人也基本上是孩子的父母,他們就是利用人們同情兒童的心理,驅使自己的孩子強行乞討。在這些帶著孩子乞討的職業乞丐中,他們的月收入超過3000元。

    給孩子吃迷藥

    群眾舉報母親給孩子下迷藥

    南京市公安局城警支隊5大隊的祝大隊長介紹,12月6日下午,有市民報警,説三牌樓大街有一女子給自己的孩子下迷藥,想逼迫孩子乞討。

    報警市民介紹,乞討的女子讓自己三四歲的孩子乞討,但那孩子老是跑開玩,那女子就從身上掏出一藥丸給孩子吃下,孩子吃下藥丸後,立即跟醉酒似的,就知道看到路人就抱,路人不給錢他就不放人走。

    “經過審訊,該女子拒不承認自己給孩子下了迷藥。後來,我們聯絡上了女子老家派出所,派出所説該女子確實是他們那裏的,孩子也確實是她親生的。不過當地民警表示,該女子生了兩個孩子,她和她老公各自帶一個,專門利用孩子乞討。”祝大隊長説。

    讓孩子受點罪

    “媽媽,我冷,給我棉衣”

    12月8日晚上7點多,天上下起了大雨。在新街口金陵飯店門口,一名五六歲的女童只穿著一件毛衣在雨中乞討。由於天冷,女童被凍得渾身發抖。而就是因為路人見女童可憐,他們在遇到女孩時,都會掏出零錢給女孩。女孩每討到一筆錢,都會飛快地跑到一抱著一名三四歲男孩的中年女子面前,把錢交給她。

    “媽媽,我好冷,把衣服給我穿好不好?”在雨中乞討了約30分鐘後,女孩衣服全部濕了,可能女孩被凍得受不了了,她跑到了媽媽面前要衣服。“不行,你再要30分鐘,今天正好下雨,這些人看我們這樣會給錢的,穿上衣服就要不到了。”見媽媽這樣説,女孩只有聽從媽媽的話,再次跑到雨中攔截路人乞討。雨天確實是乞討的好天氣,抱著兒子的媽媽面前的碗裏不多時錢就滿了,她熟練地把碗裏的錢倒進了口袋,最後拿出一點零幣放在碗裏繼續乞討。有的路人見他們這麼可憐,甚至還掏出了五塊或者10塊的整錢,這讓坐在地上的媽媽興奮不已。

    帶孩子乞討月收入超過3000

    祝大隊長表示,他們在日常工作中發現,這些兒童丐幫大都來自河南、安徽和甘肅3個地方,而站在幕後的大人也基本上是孩子的父母,他們就是利用人們同情兒童的心理,驅使自己的孩子強行乞討。在這些帶著孩子乞討的職業乞丐中,他們的月收入超過3000元。“有的大人帶著幾個孩子乞討,他們站在不遠處監視這些孩子,一是怕這些孩子貪玩,二是在孩子乞討到錢後收上來。這些父母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目前正對這種利用兒童乞討的行為重點打擊。”祝大隊長説。

    利用兒童乞討最高將被判七年

    南京玄博律師事務所李本進律師介紹説,根據規定,只有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主動請求並表示願意接受救助的,救助站才可實施救助。而由於乞兒受到成人操縱且又年幼,所以,他們不可能成為自身利益的捍衛者,也不可能自己主動到救助站尋求幫助。因而他們在受到侵害時,也只能保持沉默。因此,“未成年人乞討”成為城市管理中的一個新的“盲點”。

    不過,“這個問題已經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關注。剛剛提請審議的刑法修正案草案規定:以欺騙、脅迫、利誘等手段組織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最高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實習生邱玉蘭 記者王業全/文 宋寧/攝)

    這樣做能多討點

    為了弄清楚在新街口金陵飯店門口三“母子”是否真是母子關係,記者決定與他們近距離接觸。

    他們“收工”以後,“媽媽”帶著兩孩子走進了黃家圩一條小巷子裏,並在一小飯店坐了下來。該女子先點了幾個包子,女童拿起包子幾乎是一口一個。“少吃點,留兩個包子給你姐姐。”

    10分鐘後,一30多歲男子帶著一腿部殘疾的女孩走了進來,女孩看上去只有六七歲。吃包子的女孩看到殘疾女童連忙跑了過來。“姐姐,我今天要到了好多錢哦。媽媽獎勵給包子,還留了兩個給你。”女童説完,拉著姐姐坐了下來。

    這對夫妻介紹,他們來自安徽,由於家庭困難,加上孩子又多,實在沒有辦法,才帶著孩子到南京乞討。當天他們夫妻倆帶著孩子共乞討到了300多元錢。根據這對夫妻的介紹,民警當場對其身份進行了核實,發現這對夫妻所説情況屬實,三孩子也真的是他們的親生孩子。

    隨後,記者和孩子的爸爸進行了一次對話。

    記者:孩子這麼小,你們把他們帶著乞討,難道就不心疼嗎?

    孩子父親:這有什麼辦法。我們第一胎生了個殘疾女兒,接著就生了第二胎也是個女兒。我們老家生不到男孩是被人看不起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生了第三胎。但三個孩子讓我們根本撫養不起。看到別的人把孩子帶出去乞討,一年就能蓋房子,我們就把孩子也帶出來了。

    記者:我剛才看到孩子媽媽下雨天不給孩子穿棉衣,這樣孩子萬一感冒生病了怎麼辦?

    孩子父親:我們窮人家的孩子沒有那麼嬌貴的。你想,路人為什麼肯給錢,那還不是因為看孩子可憐嗎?我們也不想讓自己的孩子這樣,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我們也很心疼啊。這樣做只是想能多討要點錢。

    記者:你們一天能要到多少錢?

    孩子父親:這個説不準。我們家是分兩塊去乞討的,正常情況下,我和她每天能要到接近200塊錢。如果是節假日或者雨雪天氣,還能多要點。反正我們覺得雖然是下賤,但比打工要強。

    記者: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你們難道沒有想到這樣會毀了孩子的前途嗎?

    孩子父親:我們乞討還不是為了孩子!如果在家裏,他們的學費我們都給不起。我們會把這些錢全部存起來的,等孩子長大需要錢時,我們就把錢取出來。當然,我們也不會耽誤孩子學業的,等他們到了讀書年齡,我們就帶他們回家上學。

責編:閆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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