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公安局紀檢監察室、雙城市監察局共同研究決定,並經哈爾濱市“11 21”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調查小組同意,對在該起事故中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的8名公安人員作出處理,雙城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隊長李新松被撤職。
有關監察部門認為,李新松作為雙城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貫徹落實上級機關所部署的交通安全宣傳和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不力,工作檢查監督不到位,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撤銷副局長和交警大隊隊長職務處分。
雙城市交警大隊副教導員佟雙影,作為主管公路巡邏工作的領導,對轄區道路安全巡控工作組織不力,部署不到位,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分管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雙城市交警大隊公路巡邏中隊中隊長孫鳳林,在組織巡邏工作中,對周家鎮地區疏于巡查,對村鎮公路巡邏安全檢查工作流於形式,對肇事車輛長期在轄區村鎮道路上違法行駛行為失控漏管,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另外,雙城市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武惠民、宣教民警張國良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哈爾濱市公安交警支隊顧鄉大隊宣教科科長倪萬明、雙城市交警大隊宣教民警高祥洲、宣傳股股長王洪軍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1月21日,黑龍江省雙城市周家鎮一輛沒有營運手續的“送子車”在送小學生上學途中墜入橋下,8名小學生死亡,39人受傷。目前“11 21”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對其他責任人員,調查處理小組將做出進一步處理。
責編: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