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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記者庭上給真記者鞠躬 |
狂騙40多家企事業單位 斂財220多萬元 浙江假記者團夥案昨天(29日)開庭———
以祝萬祥為首的假記者團夥打著“中央刊物”的牌號,利用已作廢刊號的非法出版刊物進行詐騙、大肆斂財,甚至向政府部門開出條件敲詐勒索。昨天,此事又有了新的進展。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法院于昨天上午開庭審理了此案。
事件回放
今年5月,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發生一起拆遷糾紛事件,因個別村民對在現場維持秩序的民警實施暴力,致使多名民警受傷。後來,自稱是《中華新青年》雜誌浙江特刊總編的吳正有,于6月初來到蓮都進行“採訪”,並在沒有全面了解事件真相的情況下,即宣稱要對此事件進行“曝光”,並對當地政府提出用9萬元購買該雜誌等無理要求。
後經當地公安機關查證,《中華新青年》雜誌係盜用原《鄉鎮企業研究》已作廢刊號出版的非法出版物。8月19日,公安機關對吳正有敲詐勒索一案立案偵查。隨後,《中華新青年》北京總部“社長”祝萬祥等共7人相繼被警方抓獲。
據悉,從2002年開始,祝萬祥即以“團中央下屬單位”的名義非法出版《中華新青年》。2004年7月,麗水人吳正有與祝結識後,在浙江辦《中華新青年》“浙江特刊”。其間,吳正有通過各種方式大肆騙取錢財。此外,吳還和王賢勇非法製作了200本假記者證。
目前,該團夥成員7人全部落網,公安機關現已查明這夥人累計騙取40多家企事業單位223多萬元。另外,這一團夥還以曝光問題要挾某些地方政府、以為民請命的名義騙取群眾的錢財。
專家:社會對記者的角色沒有正確認識
近年來,假記者行騙的案例屢屢見諸報端,北大社會學系夏學鑾教授就此分析了此事的社會背景。他認為,假記者屢見不鮮的原因在於社會轉型期的一些特殊因素,當前,很多人對記者的社會角色沒有正確的認識,他們認為記者的社會關係多、路子廣、認識很多上級領導、能夠替人申冤、推動各類難題的解決,誇大甚至歪曲了記者的作用,再加上少數職業素質低的記者也確實有過違反職業道德的事情,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會大眾對記者角色的認識。因此,當假記者以索取各種活動經費為名行騙的時候,很多不明真相的人會信以為真。
此外,當前不少企業懷有僥倖的心理,沒有對法律和新聞媒體的定位有正確的認識,一旦自身有把柄握在假記者手裏的時候,往往會産生“破財消災”的心理,也給假記者大肆行騙提供了方便。
當地政府:解決假記者氾濫需社會共同努力
“這是一個全國罕見的假冒記者詐騙團夥!”蓮都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潘春旺昨天下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這樣表述這一犯罪團夥。
他説,這些人不但組織嚴密,有嚴格的分工,而且在詐騙過程中十分注意自我包裝,抬高身價,常常把一些黨和國家的領導人標注為雜誌的顧問,還在政府部門的辦公場所附近租用辦公地點,具有很大的欺騙性。而他們的主要斂財手段有舉辦會議拉取“贊助費”、會務費;“刊登”文章騙取宣傳費;辦地方特刊收管理費;承諾能取得領導批示騙錢;以“曝光”為要挾敲詐勒索;以“為民請命”收取活動費等。
另據新華網消息,麗水市蓮都區公安分局局長陳偉達表示,抓幾個假記者、取締幾家假刊物,並不是難事,可要想真正解決假記者氾濫的問題,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多方努力。一方面,各新聞媒體應該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建設,規範監督記者的行為;另一方面,社會各界都要正確面對輿論監督,敢於正視自身存在的問題和錯誤,有錯即改,將敢於搞新聞敲詐的真假記者全部拒之門外。這樣那些假記者即使想行騙,恐怕也沒有什麼市場了。
是否真記者網上可查到
據了解,針對假記者橫行的現象,新聞出版總署年初公佈了《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在規範記者證發放、使用的同時,也制定了有關針對性措施。查驗對方是否是真記者,只要上網登錄“全國新聞記者管理及記者證核驗網絡系統”就可查實。
責編:何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