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聞30分):暑假學生打工權益受侵害,主要集中在企業剋扣工資、隨意收取押金,或者是黑仲介騙取介紹費等方面。那麼,學生在打工過程權益受到侵害後,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記者對50名有過打工經歷的學生進行隨機採訪,大多數大學生表示,在打工過程中如果權益受到侵害,他們首先想到的就是找當地的勞動部門,可記者調查後卻發現,由於現有法律條文規定不夠明確、細化,勞動、工商等部門只能夠對學生與仲介公司間的問題進行處理,而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勞動部門則表示不屬於管轄範圍。
北京市西城區勞動保障局勞動關係科科長張傳明:這是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因為根據相關規定,大學生的職業就是學生,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被視為就業,因此不受《勞動法》約束。
據介紹,由於在校學生打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並非勞動關係,而是屬於勞務關係,因此這種情況下出現的糾紛,一般只能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的話,這種情況應屬於民法調解的範圍,當事人可依照《民事訴訟法》向法院提出起訴。
北京市律師協會律師楊濤:應該屬於簡易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來審理,你要提起簡易程序的話,需要提交民事訴狀,需要提供證據,包括工資條,或可能是簽訂過的勞動合同,一般需要三個月的時間來審結。
然而在採訪當中記者發現,很多學生在權利受到侵害後,他們往往是認為維權時間過長沒有那麼多精力,或者是覺得損失錢數不多,只好“花錢買個教訓”,而將事情不了了之。
責編: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