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月增120元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17日 07:16 來源: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消息:今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按總體人均月增120元的標準進行調整。昨日(16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關於北京市200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05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今年7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養老金調整後不超過1215元
通知中,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了説明。
繳費(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在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前,低於2005年底統籌範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1095元/月);按上述辦法調整後,仍低於統籌範圍內調整後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1215元/月)的兩類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還可進一步調整基本養老金,即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1215元。
養老金向低收入人群傾斜
此外,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等幾類退休人員在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1215元的,補足到1215元(不含退職人員)。
據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處長朱榮元介紹,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的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總體人均按照120元/月的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同時向養老金水平偏低的低收入人群進行了適當傾斜。(相麗麗)
■舉例
對象:繳費年限滿10年的退休人員調整前養老金:1095元/月調整後養老金:1095元+(月增3.5元 10年)=1130元由於調整後仍低於統籌範圍內調整後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1215元/月),因此可按照繳費年限(10年)每月再增加25元,即最後的養老金為1155元(1130元+25元)。
責編:劉彥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