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藎 (1872-1903)近代資産階級維新派,變法失敗後成為了激進的革命派,長期從事新聞工作。1903年7月31日,因揭露中俄密約而被清廷處死,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因言被殺的新聞記者。
沈藎的眉宇間凝結著睿智和憂鬱。一介書生何以讓 “那個該殺的兇惡老婦人慈禧太后”(《泰晤士報》記者莫理循語)惱羞成怒,親下手詔將他杖斃呢!
這是中國第一位殉職的新聞記者。1903年,沙俄背信棄義,不但拒不履行1902年 《交收東三省條約》中分期撤兵的約定,還提出新的“七條”要求強迫清政府接受。慈禧喪權辱國,欲與沙俄締結《中俄密約》。密約事關中國的命運,沈藎以記者的正義,在簽約之前把它昭示天下,阻止其簽約。他將打探到的密約草稿立刻寄給天津英文 《新聞報》。密約提前在報上發表後,世界輿論一片譁然,中俄簽約計劃成為泡影,他也惹來殺身之禍,犧牲時年僅31歲。
1903年 7月 21日《大公報》刊出了沈藎被捕的消息,以後又連續發出了七篇報道,直到沈藎被殘酷地杖斃。8月4日報道:“拿來刑部之沈藎,于初八日被刑,己志本報。茲聞是日入奏,請斬立決。因本月係萬壽月,向不殺人。奉慈禧皇太后懿旨,改為立斃杖下。惟刑部因不行杖,此次特造一大木板。而行杖之法,又素不諳習。故打至二百餘下,血肉飛裂,猶未至死。後不得已,始用繩緊係其頸,勒之而死。”9月16日報道:“……當杖斃時……骨已如粉,未出一聲。及至打畢,堂司以為斃矣。不意沈于階下發聲曰:何以還不死,速用繩絞我……”
烈士犧牲得如此慘烈,激起了西方輿論的巨大的反應,1903年9月14日《大公報》披露:“探聞政府自杖斃沈藎後,各國公使夫人覲見皇太后時,談及沈之冤抑,皇太后亦頗有悔意。已面諭廷臣,會黨要嚴拿,萬不可株連良善,致離人心,等語。近日政府十分和平,絕無不合公理之舉。蓋恐駐京各國公使嘖有煩言也。”皇太后迫於各國公使的壓力,裝出了“仁慈”和“悔意”。烈士犧牲後,革命派報紙《中國日報》發表唁文:“沈君之死,鬼神為之號泣,志士為之飲血,各國公使為之震動,中西報紙為之傳揚,是君雖死之日,猶生之年!”
責編:李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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