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當生日禮物送給人強姦
今年3月10日下午,成都某中學14歲女生思思(化名)剛走出校門,就被兩個陌生女子攔住,其中一個叫小欣(化名,另案處理)的女生才13歲,另一人王某21歲。思思受兩人脅迫被帶到28歲的男子宋某家中——小欣和王某竟將她作為“生日禮物”送給宋某,供他強姦。
次日,3名犯罪分子被抓獲。王某供認,案發當天,她收到宋某的短信,要她帶個女孩作為“生日禮物”,隨後她和小欣“隨意”選中了思思。前天,思思的父母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宋某被判4年,王某被判3年。“判得太輕了!”思思的家人決定向檢察院提交申訴書,希望檢察院抗訴。
據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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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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