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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曹縣青年段磊誹謗案因證據不足被依法撤案

 

CCTV.com  2009年07月24日 19:2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濟南7月24日電(記者蘇萬明)24日,山東省曹縣公安機關依法對段磊涉嫌誹謗莊寨鎮黨委書記郭峰一案撤案。

  據曹縣縣委宣傳部負責同志介紹,24日上午,曹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主要負責同志向段磊家人公開賠禮道歉。

  今年2月初,山東曹縣28歲青年段磊在天涯社區、新浪博客和百度貼吧,以"寫給省委領導的一封舉報信"等標題連發6篇內容相同的帖子,帖子稱,曹縣莊寨鎮書記郭峰"大量貪污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親戚朋友強攬工程,長期包養情婦,其子郭某經營KTV並賣毒吸毒、賣淫嫖娼"等。

  曹縣縣委責成縣紀委&&,組成由組織、監察、政法等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調查核實,未發現段磊所反映的問題。7月6日,曹縣人民檢察院對段磊涉嫌誹謗罪一案提起公訴。

  據曹縣縣委宣傳部負責同志介紹,7月23日,曹縣縣委政法委協調公檢法機關及有關部門對該案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為公檢法機關對案件適用法律在理解上有偏差,段磊雖有網上攻擊別人的行為,並對郭峰本人和莊寨鎮造成了不良影響,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公訴機關決定依法撤回起訴,公安機關決定撤案。

  據了解,段磊所在的山東匯銀置業有限公司在曹縣莊寨鎮投資建設林産品大市場過程中,與當地政府産生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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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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