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青的報到證。
“到今年7月8日,我已經畢業3年了,持《報到證》無法報到也已經3年了。目前,我的檔案在雲南省交通廳,人卻在外面漂著,至今還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杜青(化名)見到記者時情緒低落。
今年4月28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裁定駁回了他狀告雲南省交通廳和大連海事大學的訴訟請求。他的訴訟請求是,作為雲南省交通廳的定向生到交通廳報到、就業,大連海事大學退還他在校讀書期間4年繳的學雜費2.3萬元。
4年“定向生”竟不是協議中的“定向生”?
2002年,杜青以554分的高考分數,成為當年雲南省最優秀的高中畢業生之一。
“填報志願時,爸爸要我填復旦大學,而我十分仰慕有100年曆史、享有國際聲譽的大連海事大學,所以從第一志願到第三志願報的都是海大。”杜青説。
然而,杜青沒想到,他的這一堅持,卻給他帶來了無盡的麻煩。
2002年8月,杜青被大連海事大學商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錄取,儘管當年6月30日雲南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出版的《雲南招生》上註明了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為“定向”,“學費4100元”,但在海大的“新生入學通知書”上,並沒有“定向”兩字。“當時我們全家都不知道什麼叫定向生,也不知道定向生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杜青説。
2006年畢業前夕,學校召集杜青等6名同學開會,告訴他們不要參加招聘會,不要自行就業,畢業後到雲南省交通廳報到。屆時,檔案、戶口、《報到證》由學校移交給雲南省交通廳。如果學生自己找工作,學校不發給《報到證》,還要罰款 6000元。
獲悉這一消息後,杜青的爸爸老杜到雲南省交通廳了解情況,卻被告知該廳沒有定向生要接收。驚訝的老杜將這一情況立即告訴了學校,學校堅持説:海大與雲南省交通廳雙方有協議,杜青就是到雲南省交通廳報到。老杜希望學校能提供這一協議複印件,卻遭到學校的拒絕。
畢業之後,沒有《報到證》的杜青無處可去,在家閒了6個月之後開始到一些企業打散工,檔案、戶口仍然留在學校。“2008年4月底,畢業兩年的我獲悉學校將把我的檔案、戶口、《報到證》寄到不接收我的雲南省交通廳,這讓我十分焦慮,如果丟失了將會給我今後的生活造成怎樣嚴重的影響啊!”杜青説。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