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瑞龍在受審筆錄上簽字。《廣州日報》供圖
公安部A級通緝犯成瑞龍先後在廣東、廣西、重慶、江西等地流竄作案,僅持槍搶劫、殺人就有8起,殺害10人(其中警察3人)、致傷2人。成瑞龍犯案後改名換姓潛逃在外13年,失去了溫暖快樂幸福,心靈越來越扭曲變形,性情越來越暴戾。成瑞龍被押回佛山一個多月後,開始交代自己13年逃亡路上的每個場景。7月21日,佛山警方通報,成瑞龍審訊基本結束,即將移送司法機關審判。同時,警方公佈了他作案逃亡的歷程。
搶劫海鮮檔老闆
據成瑞龍交待,初中時,15歲的他開始混跡社會,與一幫同鄉混到佛山。剛滿20歲,就因盜竊被佛山城區公安分局送勞教兩年。
1995年,勞教剛滿的成瑞龍與蘭啟榮以及同村兄弟成某、成海芳4人,將海鮮檔老闆一家3口綁架,海鮮檔老闆願意出20萬元贖人。
收錢之前他與留守事主家中的成某約定:收到錢後就打電話到事主家給成某,通知他們撤退,並把自己的BP機給了成某。收到錢之後,事主家的電話打不通,於是,他發信息到成某的BP機,讓他們到一間小商店會合。在小商店等了許久,只有成海芳一人到來。這時,成瑞龍才得知:成某被抓了,成海芳也是逃出來的。
“過了很長時間,我從報紙新聞得知,成海芳與我們分手後,在拒捕中被擊斃。”成瑞龍説。
>>逃亡開始
>>躲到桂林
劫殺房地産老闆
逃離佛山後,成瑞龍、蘭啟榮為躲避通緝到了廣西桂林,各自搭上了一個女朋友。一年後,十幾萬元贓款揮霍殆盡,兩人又想辦法弄錢。
成瑞龍盯上了一名從事房地産生意的老闆,準備勒索1000萬元,然後潛逃出境,逃避通緝。成瑞龍到湖南永州購買了水果刀、鐵鏈、手套、雨衣等作案工具,隨後返回桂林,于當晚10時許潛入老闆住的那座樓房,在樓頂靜候。淩晨1時許,該老闆回來了。搏鬥中,蘭啟榮“把尖刀頂入了老闆的胸口”。
眼看老闆不行了,無法勒索錢財,只能搶了老闆的皮包。“臨走時,我拿刀向老闆背部狠狠捅了幾刀”。逃跑後打開老闆的皮包,看證件才知道老闆的名字叫李某。包裏有一條比較小的黃金項鏈,鏈上有生肖墜子,還有10萬日元和幾張銀行卡,但卡裏沒有存款。
>>跑到北海
同夥殺警察搶槍
1998年3月,成瑞龍與蘭啟榮聽説廣西北海經濟較發達,決定前去尋找“有錢人”。
不久,蘭啟榮傳來消息,稱搞到了一把警槍。
成瑞龍回憶,槍把上寫有“七七式”字樣,還有一顆五角星。“我們在商場買了些東西,然後坐車往廣東。路上,蘭啟榮告訴我,為了搞這支槍,他殺死了那名老警察”。原來,蘭啟榮潛入老警察家中靜候,當老警察上樓梯的時候,他用一把事先準備的鐵錘,當場將警察砸死,隨即搶走他身上的手槍和彈夾中的子彈。
得到這支槍後,成瑞龍有空就偷偷拿出來練習瞄準,但沒有真正開過槍。把槍當心肝寶貝,連睡覺都帶在身上。後來,在一次入屋盜竊中,竟然偷到了7發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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