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迪畢式明陽春攝影報道
強勢的紀委在陽春受到挑戰。5000份“假報紙”寄送到陽江、陽春各政府部門,公開質疑陽春紀委干涉陽春市宏志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貿公司”)採礦、干預法院判決。“假報紙”出現適逢陽春整治、打擊非法採礦的“示範點”———永寧鎮林灣鐵礦承包案件二審判決前。
情節如懸疑劇般離奇。真相到底是什麼?
5000假報紙遍撒陽江
同一天,陽江各縣市區,陽春各村委會以上單位和副科級以上幹部都收到一份“雲南法 報”,部分還收到“雲南經濟 報”,“保守估計有5000份”。警方至今未查出來源。但假報紙卻讓林灣礦山盜採浮出水面
6月初的一天,陽春紀委書記陳小鋒來到3樓辦公室,他的辦公桌上放著一份牛皮紙信封,發信地址為“雲南法 報社”。信封裏裝著一份5月16日4開的“雲南法 報”,翻開A3版,標題為“廣東陽春市:50年承包林地合同履行3年被無端叫停遭質疑”的“新聞”讓陳的腦子“嗡嗡響”。
文中稱,陽春市宏志工貿有限公司因發現儲量豐富的礦山,得罪社會人士“王某”,王某依靠陽春市某領導、陽春市紀委“陳某”組成的“407”專案組進行干預,永寧鎮四個村委被迫上訴至法院,終止與宏貿公司22000畝生態林50年承包合同。
同一天,陽江市各縣(市、區),陽春市各村委會以上單位和副科級以上幹部都收到一份“雲南法 報”(經濟生活週刊第146期),部分還收到一份《雲南經濟 報》,“保守估計有5000份”。後者以《50年林地承包合同3年被終止》為標題,報道了法院審理宏貿公司與村委會合同糾紛。
當陽春各級官員互相交流收到“報紙”,卻驚奇地發現對方也有時,電話便潮水般涌向陽春紀委的辦公室,詢問情況有之、表示震驚亦有之。此後數天內,話題從陽春官場傳到民間,一時間鬧得沸沸颺颺。
兩天后,陳小鋒趕往雲南昆明,約見《雲南法 報》和《雲南經濟 報》相關負責人。“雲南法 報社領導第一眼看到報紙便説是假的。”陳小鋒説,該領導找來了當天的報紙,同時指出假報紙頭版明顯錯誤:5月16日的報紙,刊登的是5月17、18日的新聞;排版和行文拙劣,漏洞百齣;文章作者也並非該報社記者。同時開具證明,稱報紙“係盜用《雲南法 報》報頭的假報紙”。
“拿到證明和真報紙後,讓我感到宏貿公司已經瘋狂了,用假報紙來訛詐我們。”陳小鋒認為,宏貿公司一審敗訴,假報紙出現在二審判決前,除了涉嫌攻擊紀委&&的“407”專案組外,還想借此製造輿論向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施壓,“去年我們查處非法採礦時,就有人打電話恐嚇工作人員説要‘敢把車開走,燒你的家’”。
但宏貿公司經理梁軍斷然否認假報紙與宏貿公司有關,“今年初開始,的確有不少記者來採訪,真假難辨,但假報紙不是我們散發的,紀委説我們印發假報紙要有證據”。
“文中的‘陳某’指的就是我,但不清楚‘王某’指的是誰”,對於假報紙中的內容,陳小鋒表示基本屬於“誣陷”。陽江公安部門介入調查發現,信封發信地址註明廣州、佛山、陽江乃至雲南,郵戳無一例外來自陽江某郵局。
警方至今未查出郵件來源。陳小鋒介紹説,警方查至郵局後線索中斷。
“假報紙”引起震動的背後,位於陽春西北部山區的永寧鎮林灣礦山遭瘋狂盜採逐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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