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7月18日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透露,近日對一起毒品運輸案作出改判:一審被判死刑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兩人改判無罪。
2008年4月,熊正江邀約莫衛奇、謝開其到雲南瑞麗市,與劉再華(批捕在逃)會合,劉再華將藏有毒品的行李交給莫衛奇。莫衛奇在機場安檢時被抓,查獲海洛因1027克。後劉再華、熊正江又將藏有毒品的密碼箱交給謝開其,謝乘車途中被抓,查獲海洛因740克。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院一審認定熊正江、莫衛奇、謝開其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熊正江上訴,否認運毒。莫衛奇、謝開其上訴提出稱,不知運的是毒品。省檢察院建議發回重審。
經雲南省高院二審組成合議庭審理查明,熊正江運輸毒品的犯罪基本事實存在。莫衛奇、謝開其在受他人矇騙,主觀不明知的情況下實施了運毒行為,不構成犯罪。原判對熊正江運輸毒品罪量刑失重;對莫衛奇、謝開其所作判決屬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據此改判:熊正江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莫衛奇、謝開其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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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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