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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奪房産殺死前妻 砌屍新居陽臺

 

CCTV.com  2009年07月17日 05:3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簽好“凈身出戶”的離婚協議後,男子任文利後悔,隨後將前妻殺害,並將屍體肢解後砌在新居的陽臺上。昨天,這起令人髮指的惡性殺人分屍案在市一中院公開宣判。法院判處任文利死刑,並責令其賠償前妻家屬各項經濟損失69萬餘元。

  41歲的任文利初中文化,案發前是北京北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西站物業分公司的職工。一同被推上被告席的女子,是他的同事,也是他的現任女友焦萬華。

  去年年初,任文利和共同生活10多年的前妻劉某簽訂離婚協議,約定自己凈身出戶,房子歸前妻所有。但沒多久他又後悔了,並決定殺妻奪房。

  檢方指控,去年3月5日早7點,兩人13歲的女兒去上學後,任文利在石景山區楊莊北區的住房內將睡覺的前妻勒死,並將屍體肢解成數塊裝在大塑料袋裏。此後,他將這處本應歸屬前妻的房屋迅速賣掉。賣房所得的資金,則被其以現任女友焦萬華的名義,重新在門頭溝區增産路購買了一套房屋。

  搬家時,散發著惡臭的大塑料袋引起了搬運工的注意,任文利解釋説是“花肥的臭味”,並囑咐搬運工“小心別弄破了”。

  他的女兒回憶,3月5日父母曾經吵過一架,之後就再也沒見過母親,父親還告訴她“別管”。搬家時,任文利還曾當著女兒的面用紅酒把舊房子仔細擦了一遍。

  搬到新居後,他和焦萬華買來水泥、沙子,將前妻的屍塊砌在了該房陽臺的水泥臺子裏。

  去年3月22日,接到劉某家人的報警後,警方找到任文利了解情況,發現其行為有異。在警方的多次訊問下,任文利最終交代了自己殺害前妻並碎屍的行為。

  昨天,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任文利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並碎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判處死刑;焦萬華明知任文利犯罪,仍幫助任文利毀滅證據,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應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現場

  前岳母追問“死不死”

  宣判時,任文利的前岳母親自拄著拐杖來到法庭。老太哭著聽完宣判後,一再向法官確認“是不是(判了他)死刑”。得到法官的肯定回答後,老人趔趄著再度哭倒在陪同家人的身上。

  庭審後,任文利表示,他不會上訴。當被問到想不想見孩子時,他低聲説,“我不想見了,我也沒臉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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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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