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報道,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劉超,酒後駕車逆行發生撞車事故。交警責任認定,劉超對交通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昨日中午,酒精測試結果出來,劉超屬醉酒駕車,目前已被停職接受調查處理。
“這是一個小車禍,相撞的兩車總共損失不到500元。”南充交警一大隊出現場
的民警李小兵介紹,12日深夜11點40分左右,南充市民郭先生駕桑塔納車從南充北幹道順著鐵欣路前行。當車行至鐵欣路口時,一輛逆行小車徑直向他衝來。撞他的是一輛灰白色奇瑞QQ車,車牌為川RA8120。撞上桑塔納後,QQ車反彈後退。幾名路人見狀,上前奮力將其頂住。
郭先生發現自己車的保險杠被撞壞,於是下車找QQ車交涉,雙方隨後發生言語衝突。4名交警趕來現場後,聞到QQ車司機酒氣沖天,遂強行將其送到醫院檢測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隨後帶回交警大隊。
交警介紹,當時該男子一直很興奮,言語很激烈。他還掏出隨身的證件給交警,以證實自己的檢察官身份。交警和南充嘉陵區檢察院取得聯絡後,證實該男子確是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劉超。
昨日上午,南充市和嘉陵區兩級檢察機關派專人進行調查,劉超被停職接受調查,“我們的態度是鮮明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貫徹最高檢‘禁酒令’。”嘉陵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新告訴記者,目前調查的重點是劉超在當晚車禍事故中的言行。
昨日中午,血液酒精測試結果出來,由南充疾控中心和南充衛生監測檢驗中心聯合出具的報告表明,劉超當晚送檢的酒精濃度為226.7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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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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