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7月9日報道 據《現代快報》報道南京市江寧區檢察院透露,8日下午江寧警方向他們送達了《提請批准逮捕書》,提請批捕犯罪嫌疑人張明寶,罪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月30日晚,張明寶嚴重醉酒駕車,造成5死4傷的後果。慘案發生後,張明寶被警方刑事拘留。從事故發生至昨天,張明寶到底涉嫌什麼罪名的問題,一直是市民以及法學界討論的焦點。
江寧區檢察院介紹,警方提請批捕張明寶後,檢察機關即日開始審查此案,從今日起的7日內,會做出是否逮捕,以涉嫌什麼罪名逮捕的決定。
新聞回顧:南京小轎車多次撞人致5人死亡
30日晚8時20分,南京江寧區岔路口地區一飛速行駛小轎車連撞九人,造成5人死亡4人受傷。據目擊者稱,他當時看到趕到現場搶救傷者的民警,抱起躺在地上的孕婦,發現嬰兒都快出來了,當時就哭了。
律師稱南京醉駕致5死司機或被判死刑
南京“6 30”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機身份已經確認,名為張明寶,為一個體施工隊負責人,事發前此人曾飲用白酒。目前,肇事者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律師表示,張的行為應數罪並罰,對他的最高刑可以是無期徒刑甚至死刑。(本文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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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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