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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並肢解被害人 珠海一故意殺人犯被判死刑

 

CCTV.com  2009年07月08日 16: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珠海7月8日電 (鄧媛雯 法任) 今日上午,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任傑的死刑刑事裁定書,殺害並肢解被害人的被告任傑隨後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後確認,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告任傑與被害人詹某在詹某租住的新加坡花園某住宅內發生性關係,後因雙方言語不和,任傑將詹某推到在地,見詹沒有動靜,任傑怕詹某醒來後把事情鬧大,便用手掐住詹某的頸部,導致其窒息死亡。

  之後任傑又拿走被害人詹某的手機、現金以及兩張銀行卡。次日淩晨,任傑再次潛入詹某住處,將詹某的屍體肢解,並將肢解的頭部、上肢、軀幹和下肢裝入旅行箱和揹包,分別拋棄于廣州火車站候車室和行李寄存處。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任傑因瑣事便將被害人掐死,為掩蓋其罪行,又殘忍地將被害人屍體肢解、拋棄于公共場所,其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以嚴懲,故核準廣東省高院判處任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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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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