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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博士生實驗室猝死 兩教師存在誤操作

 

CCTV.com  2009年07月07日 04:2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據《杭州日報》《東方早報》報道7月3日中午,浙江大學理學院化學系一名博士研究生昏倒在教學樓研究生實驗室,經搶救無效死亡。5日晚,浙大召開由各學部及有關院係、部處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緊急會議,通報“73”事件的調查進展。

  >>事件

  27歲女博士生猝死

  據了解,死者于某為女性,現年27歲,是浙江大學理學院化學系催化方向博士研究生,其導師研究方向是汽車尾氣處理。7月3日中午12時30分許,浙大化學系博士研究生袁某發現于某昏倒在催化研究所211室,便呼喊老師尋求幫助,並於12時45分撥打120急救電話。袁某隨後也暈倒在地。

  12時58分,120急救車抵達現場,將於某和袁某送往浙江省立同德醫院。13時50分,省立同德醫院急救中心宣佈于某搶救無效死亡。袁某留院觀察治療,于次日出院。

  “根據搶救記錄顯示,病人被人發現呼叫不應,13時10分被送至醫院時呼吸、心跳已完全停止,全身出現紫紺30分鐘,醫院搶救後宣佈其死亡。”醫院一位值班人員説,僅通過搶救過程無法判定死因,需屍檢才能查明死因。

  據死者師弟介紹,女博士生於某研究的方面不涉及危險品,所做實驗按常理推斷不會出現化學中毒事件。而于某昏厥的地點是在實驗室內的學習室,學習室裏沒有化學品和實驗器材。

  >>通報

  兩教師存在誤操作

  事發後,浙大立即成立事故處理組,有關領導分頭開展工作:第一時間趕往學生就診醫院,抽調浙大附屬醫院急診專家協助搶救;配合公安部門開展調查;聯絡學生家屬,安排家屬來杭等事宜。當夜,學校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佈置事故處理工作。

  杭州市公安機關在接到學校報警後,立即開展調查。經初步調查發現,浙大化學系教師莫某、浙江某高校教師徐某,於事發當天在化學系催化研究所做實驗過程中,存在誤將本應接入307實驗室的一氧化碳氣體接至通向211室輸氣管的行為。莫某、徐某的行為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並對其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化學系領導被停職

  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進展,學校于4日晚召開常委會議決定,理學院分管安全工作負責人、理學院化學系系主任、化學系分管安全工作負責人、化學系催化研究所所長停職檢查,接受調查。學校將根據事故調查結果及時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學校有關部門協助公安機關實行對直接責任人的強制措施。

  目前,于某家屬已抵杭州,學校領導和學院老師前往探望慰問,各項善後工作正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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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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