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江蘇吳江原副市長受賄百萬一審被判刑11年

 

CCTV.com  2009年07月02日 09:3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據現代快報報道,江蘇省吳江市副市長張錦宏,負責當地的城建、規劃工作,在諸多開發商的糖衣炮彈下,他丟失了原則,幾年間收取了開發商賄賂達到百萬。近日,他被法院一審判刑11年。

  孩子上學“借”了5萬

  1997年底,吳江人張錦宏被選舉擔任吳江市副市長,他所分管的是城建、規劃等工作。幾年後,伴隨著吳江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建開始變得“熱門”,張錦宏成了不少開發商希望結交的對象。隨著時間的推移,在開發商的“輪番進攻”下,張錦宏漸漸失去了應有的原則,開始利用手中的職權,大肆收取開發商送上的賄賂。

  2002年初,江蘇某工程公司老總張某,聽説吳江將要開始南部新城區的建設,於是找到了張錦宏,送上了1萬元現金。張錦宏收下了這筆錢,而這也就打開了他心中的防線,接下來收取賄賂便一發不可收拾。

  蘇州某投資集團董事長王某,是較早結識張錦宏這個“大靠山”的開發商之一。2002年底,他經人結交了張錦宏,並來到他辦公室,送上了5000美元。此後4年,每年春節前他都要讓下屬去找張錦宏“拜年”,這4次“拜年”就花了2萬元。

  2004年8月,張錦宏帶著孩子來到上海一所知名中學,打算為孩子辦理入學手續,讓他意外的是學校需要的轉學費用非常高,他身上沒有帶足費用。恰好這時,王某也正送女兒到這所學校讀書,聽説這事張錦宏馬上就聯絡上王某要借錢,王某二話不説就借了5萬元給他。説歸説,可事後張錦宏沒提還錢的事,王某也沒當回事,“就當作送了”。

  隨著兩人關係越來越熟,張錦宏的胃口也越來越大。2005年夏天,他在裝修房子時,又向王某“借”了10萬元,王某自然也沒指望這筆錢能回來。

  受賄一套房落在老父名下

  2005年6月,開發商俞某花30多萬元,在蘇州市區買了一套房子要送給張錦宏。張錦宏感到有些害怕,但是又禁不住誘惑,便讓自己的父親去辦了這件事,這套房子也落在了父親的名下。“買那套房子的時候,我家裏有100萬存款,並不需要買房子。”張錦宏事後供認説,之所以一直沒有付房款,是因為有私心,如果沒有什麼風聲的話,這筆房款就不還了。

  俞某花出去的錢沒有白費,在他開發項目的過程中,動遷方協調、與周邊居民矛盾協調中,都有張錦宏幫忙的身影。

  曾上繳7萬多元表廉潔

  或許是收取的賄賂款太多,良心上無法交代,張錦宏曾經數次上繳禮金。在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間,他分4次向吳江懲治腐敗廉政建設辦公室上繳了7.2萬元,可這樣的“廉潔之舉”仍然沒有能夠避免東窗事發。

  2007年底,紀委部門就盯上了張錦宏,他聽説風聲後感到非常緊張,陸續退出去幾筆受賄款。例如當初曾以裝修名義向王某“借”來10萬元,他就補寫了一張落款為2006年的借條,還將這筆錢退給了王某。收受俞某的一套房子也讓他感到不安,他讓人將32萬元房款還給了俞某。

  不過法院認為,這是張錦宏在聽到有關部門對其調查後為掩飾犯罪而退還,並不能改變其受賄的性質,因此那兩筆款項,仍然被算入了受賄數額當中。

  就在張錦宏開始緊張之後,紀委部門也開始掌握到了有力的證據。2008年1月,他突然調任吳江市經濟開發區工委會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不久便被“雙規”。

  蘇州市中院審理後認定,在張錦宏擔任吳江副市長期間,共收取15筆賄賂,價值人民幣127.56萬元。近日,法院一審以犯受賄罪,判處張錦宏有期徒刑11年,沒收財産120萬元。

  相關鏈結:

責編:李秀偉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