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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張一元車票 浙江紹興女售票員狀告汽運公司

 

CCTV.com  2009年06月30日 17:3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紹興6月30日電(記者 袁爽 實習生陳穎 通訊員 魏金金)在公交車上當售票員的金彩芬,因不慎多撕出一張車票,惹來了一場官司。日前,浙江省紹興縣人民法院就金彩芬和原她所屬的紹興縣汽運巴士運輸有限公司之間的官司正式開庭審理。

  金彩芬是紹興縣稽東鎮金山村人,2004年2月12日進入紹興縣汽運巴士運輸有限公司,擔任118線“紹興汽車南站至安昌”公交車上的售票員。

  金彩芬告訴記者,今年4月5日中午11點45分左右,118路公交車即將到達鏡湖新區東浦鎮王城寺站臺時,由於時值中午,公交車上的乘客很多,金彩芬在售票過程中不慎多撕出了一張票。考慮到多撕出票子違反了公司相關規定,金彩芬趕緊把事情告訴駕駛員蔡師傅,讓他在多撕的票上簽他字,作為證明。但因為車子在行駛過程中,蔡師傅説過一會再處理此事。

  五六分鐘後,車子開到王城寺站臺,有兩名“乘客”上車。金彩芬把多撕的票放在售票的盒子上,就繼續賣票了。就在這時,剛才兩名上車的“乘客”一把搶過這張多撕的票查看起來。原來他們是兩名金彩芬所屬公司的稽查人員,他們稱金彩芬的行為屬於票務嚴重違紀。金彩芬當場説明情況,表示自己並未違紀,只是還沒有及時處理。司機蔡師傅和目睹事發經過的乘客也幫金彩芬證明,但絲毫沒有作用,兩名稽查人員堅持以金彩芬嚴重違紀為由,通報了此事。

  4月14日,紹興縣汽運巴士運輸有限公司以“視同收藏廢票重大違紀為由”,作出對金彩芬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並拒付補償金。

  “我真的覺得好冤枉啊!”金彩芬説,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關規定,向紹興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紹興縣汽運巴士運輸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1150元、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2300元、支付四月份工資等費用。記者在對金彩芬採訪時,金彩芬一直訴説著自己的不幸。她説,她這個售票員賺的錢雖不多,但家裏不能缺這個錢啊。金彩芬説,事情發生後,也有好的中間人去過公司為她説情,但她認為,如果上面堅持處理觀點,她是不願再回去做了,她工作幾年來,曾在2006年和2008年被公司評為“優秀售票員”。自認為自己不僅工作熟練還很敬業,“但他們就是不能原諒我,我只好打起了官司。”

  被告方代理人稱:其實公司在管理上也很難的,以前也的確發生過售票員撿了廢票再賣出去的事情,公司這樣處理也實屬無奈之舉,借鑒杭州等城市管理方式,他們有一套嚴格的操作方法。現在只有聽法院的,相信最終會有一個説法。法院對該案沒有當庭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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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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