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社長編書被指抄襲”追蹤
稱光明日報出版社原社長李樹喜“以侵權作品告他人侵權”
本報訊 (記者朱燕)因認為自己的作品遭受侵權,光明日報出版社原社長李樹喜將人民出版社及其社長黃書元告上法庭(本報昨日報道)。涉案書籍《察賢辯才》一書的副主編賴長揚昨日發表聲明,表示該書與李樹喜的作品無關。
李樹喜稱,2007年3月,他出版了個人著作《李樹喜品評歷代用人方略》(以下簡稱《用人方略》)一書。此後,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黃書元為主編的《察賢辯才》一書,經核對,發現該書83.6%的內容來自自己的作品。為此,他將黃書元及人民出版社共同告上法庭,索賠10.8萬元。
聲明:黃書元不應擔責
賴長揚在聲明中稱,《察賢辯才》的素材來源於1993年出版的《國史鏡鑒用人篇》,與《用人方略》根本無涉,已有詳細比對表呈交法庭。
其次,李樹喜雖被列為《國史鏡鑒用人篇》分卷主編,也寫了一些篇目,但其所寫稿件在《察賢辯才》一書中並未採用。庭審中有主編、責編、實際作者等人為此作證。
賴長揚在聲明中還提出,《用人方略》70%的內容來源於《國史鏡鑒用人篇》,而李樹喜出版《用人方略》未與原作者打招呼,也沒有支付報酬,嚴重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權。
此外,黃書元是被推作主編,並不是著作權人,不應承擔責任。
原告:署名作者享著作權
昨晚,記者致電李樹喜代理人郝律師,針對聲明,她表示,根據著作權法規定,沒有反證,署名作者就是著作權人,因此原告的起訴並無不妥。而對於《用人方略》被指侵權《國史鏡鑒》,她表示,首先,李樹喜是《國史鏡鑒用人篇》署名作者之一,享有著作權。至於《用人方略》是否侵權,只有其餘三名著作權人可以主張權利。
賴長揚最後表示,“以侵權作品告他人侵權,如李逵遇李鬼,不是學人所為。”
相關鏈結:
責編:程衝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