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春6月26日電(記者 周立權)廣東省深圳市女毒販屈孝湘數次販賣毒品給吉林省遼源市的不法分子。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26日以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屈孝湘死刑。
經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現年44歲的屈孝湘,現暫住廣東省深圳市。屈孝湘于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間,在深圳市以每粒16元至55元不等的價格,販賣給劉義峰甲基苯丙胺片4700粒;以1萬元的價格賣給劉義峰冰毒20克;2007年5月30日,又在深圳以郵寄方式,賣給劉義峰甲基苯丙胺片497粒,該毒品到遼源後被公安機關截獲。此外,屈孝湘還于2007年6月,在深圳市一酒店,以每克200元的價格販賣給雷優芬冰毒183.76克,後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在雷優芬身上繳獲了冰毒183.76克,在屈孝湘身上繳獲甲基苯丙胺片103粒,約8.76克。
法院認為,屈孝湘為謀取非法利益,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巨大,情節特別嚴重;非法持有毒品,數量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故判處屈孝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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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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