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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民間反腐一個制度化出口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5:2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瞭望》新聞週刊  

  民間反腐:突破和缺憾

  只有讓民間反腐有個制度化出口,才能把民間反腐力量更好地納入到整個反腐資源配置的序列之中,從而使其成為一種可再生資源

  在對各級官員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陽光”監督中,近年來不時可見我國民間反腐力量的身影。

  《瞭望》新聞週刊近期調查發現,以陜西省“華南虎照造假事件”最終被揭穿為標誌,我國民間反腐已從傳統的舉報、信訪等方式,逐漸轉變為以網絡為平臺進行反腐,並形成體制外一支重要的反腐力量。

  而從另一種視角看,這樣的網絡民間反腐,雖然有公開、透明、快捷、影響面廣等明顯優勢,但因在法律規範上存在諸多缺失,也遭致不少質疑和指責。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在我國反腐形勢越來越嚴峻的情況下,如何在整合官方反腐資源的同時,有效地規範、調動和發揮民間力量參與到反腐敗行動中,使官方資源與民間資源形成良性互動,應成為有關部門深入研究的一個新課題。

  “民間反腐”力量勃興

  網絡盛行前的民間反腐,多少有些個人的悲壯色彩。那些單槍匹馬的民間反腐人士,面對的是掌握著公共權力和豐富社會資源的當下權貴。

  陳榮傑就其中一位讓人敬佩的老人。自1981年從湖南婁底地區公路局退休後回到長沙定居,時年64歲的陳榮傑老人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幾乎都用在舉報官員的腐敗問題上。2003年3月,湖南女巨貪、原湖南省建六公司黨委書記兼副總經理蔣艷萍被判處死緩,就是陳榮傑老人歷時12年不懈舉報的結果。

  在退休後的20年裏,這位被百姓稱為“反腐鬥士”的老人,總共將20多名斂財貪色的腐敗官吏拉下馬。而陳榮傑老人也因“損害”了某些人的利益,曾被人報復,多次遇險。

  本刊記者調查發現,隨著網絡的發展和普及,這樣“獨行俠”式的傳統反腐已漸漸遠去,而網絡為民間反腐開闢了一條更安全、更便捷的新通道——民間反腐人士或自建網站,或利用各大網站論壇,把手中的證據、資料等全部呈現,直接號召、凝聚民間力量推動官方介入對腐敗案件的查處。

  其中轟動一時的是,2004年6月,被人稱為“民間輿論監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在自己創建的“中國輿論監督網”上貼出《下跪的副市長——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醜行錄》,詳述了李信涉嫌貪污、受賄、綁架、故意傷害等違法違紀行為,還附有數張李信向舉報人李玉春下跪的照片。檢察機關介入查實後,李信最終受到法律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網絡民間反腐在深度和廣度上已有所推進,民間反腐人士除了自建網站外,更多的則是在各大知名論壇發帖製造轟動效應,最大限度地為紀檢部門、檢察機關、監察部門提供有關腐敗行為的線索。

  在民間網絡反腐的強大攻勢下,2008年,南京“天價煙”局長周久耕,深圳“猥褻女童”局長林嘉祥,劍閣“節約”局長曹正直,“一夫二妻”區委書記董鋒等官員相繼落馬。今年以來,東陽市審計局局長韋俊圖,因2003年公款支付娛樂消費的清單在網上發佈引來輿論譁然而被免職;原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黨組書記、副指揮吳權書,也因網友曝光了一份當場官員低價購拆遷安置房名單被“雙規”……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底,我國網民數量達2.98億。這個龐大群體中的民間反腐人士,只要坐在家裏輕點鼠標,就可完成整個舉報過程,所隱含的反腐力量,足以令很多腐敗官員不寒而慄!

  衝擊傳統反腐格局

  我國的民間反腐力量,已引起高層重視。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建立網絡舉報平臺。2005年12月28日,中紀委、監察部也首次公佈了中紀委信訪室、監察部舉報中心的網址。

  據統計資料顯示,中紀委網上舉報中心僅開通半年,就受理舉報32500件。截至2008年,全國已有18個省級紀檢監察機關相繼開通舉報網站,這些都標誌著網上舉報已經正式納入了官方權威反腐渠道。

  但本刊記者調查發現,與網絡上自發的民間反腐鑼鼓喧天的景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這些官方反腐渠道中,公民舉報的熱情卻有所降溫。據北京檢察機關2008年“舉報宣傳周”上披露的消息,近5年來,北京檢察機關受理的案件經群眾舉報的只佔35%,較之本世紀初的近70%下滑顯著。

  “出現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國對證人的保護力度不夠”,北京中盛律師事務所杜立元律師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我國在證人保護方面的法律規定過於原則性,在程序上缺乏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而且側重於被動的事後懲罰,只有在證人遭侵害後才以懲罰犯罪的方式亡羊補牢。可以説,對證人保護存在著巨大的法律空白。”

  “民間反腐人士喜歡利用網絡反腐,是因為網絡有傳播廣泛、交流便捷、身份虛擬以及風險小等不少優點”,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對本刊記者分析道,“利用網絡不但有利於保護自己,而且容易製造社會轟動效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使所揭露的腐敗事件,能儘快進入司法程序。”

  多位受訪專家還指出,在紀檢檢察機關裏,很多人習慣把舉報和信訪混為一談,導致民眾的舉報權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同時,在某些地方或部門,舉報者的舉報信大多石沉大海,還發生遭被舉報者打擊報復等。由於官方舉報程序不暢通,才使網絡受到民間反腐力量的青睞。

  “我國官方提供的舉報方式,還存在效率低、缺乏監督等弊端”,李成言教授認為,“很多網民選擇民間反腐方式,是不想舉報後被動地等待反腐部門去反腐,而是希望自己掌握反腐主動權,借助網絡這個平臺,以輿論壓力促使官方在反腐敗上更有所作為。”

  “雖然官方已提供了網上舉報腐敗的途徑,可不少人還是選擇在網上爆料”,北京一家反腐網站負責人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們之所以選擇網絡反腐,不少人是擔心遭到被舉報人的報復打擊,而網絡隱蔽性強,正好可以保護自己。當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是因為不清楚官方的舉報途徑。”

  據了解,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保護舉報人的法律。雖有些相關的規定散見於各部門法當中,但缺乏實際可操作性,所以舉報人遭到打擊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據中央編譯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何增科日前透露,改革開放30年評出的10個反腐名人就有9個遭到報復。

  “以網絡作為平臺的民間反腐,可以説是一種公開舉報,它給予負有監督責任的部門以巨大的壓力”,中國社科院尹韻公研究員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按傳統的舉報方式,反腐部門是否進行了查處、結果怎樣,舉報人都不清楚。通過網絡反腐,監督部門在輿論壓力下,要時時作出反應,民眾能及時了解到案情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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