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今天(23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第三次偵查監督工作會議獲悉,2005年以來,全國偵查監督部門全面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行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職責,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績。
近幾年,全國偵查監督部門在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同時,與各部門加強配合協作,開展了打黑除惡等一系列專項治理活動。據了解,四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年均辦理審查逮捕案件60余萬件100余萬人;發出檢察建議書31921件,督促有關單位不斷完善治安防範機制。
據高檢院偵查監督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高檢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要求,近幾年,全國偵查監督部門對輕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慎用逮捕措施。加大逮捕必要性的審查力度,轉變“構罪即捕”的觀念,逮捕案件質量不斷提高。四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共依法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89617人,其中,因無逮捕必要不批捕152347人,無逮捕必要不批捕所佔比例逐年上升。對於犯罪的未成年人,2008年不批捕人數與2005年相比上升了16%。
“幾年來,立案監督案件數量總體保持平穩,案件結案率、有罪判決率、判重刑率逐年上升,監督的效果更加明顯。”該負責人稱。據介紹,在立案監督工作中,全國偵查監督部門堅持“六個結合”方針(數量、質量、效果相結合,受理線索與挖掘線索相結合,監督有案不立與監督違法立案相結合,通知立案與跟蹤監督相結合,刑事司法領域監督與行政執法領域監督相結合,對內監督與對外監督相結合),使立案監督重點更加突出,四年共監督公安機關立案72221件;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提出糾正意見20155件24780人;建議自偵部門報請立案偵查4263件。
據悉,四年來,全國偵查監督部門共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提出書面糾正意見30428件次,其中2008年書面糾正違法12296件次,是2005年的2.5倍。2006年至2008年共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線索2303件2637人。 (徐日丹 肖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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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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