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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務工被當成通緝犯刑拘 一週後被釋放(圖)

 

CCTV.com  2009年06月22日 07:4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武漢晚報  

村民進城務工被當成通緝犯刑拘

  突然變成網上逃犯 一週後又將其釋放

  湖北沙洋縣高陽鎮農民呂亞周在沙洋縣城打工時,突然成了被通緝的網上逃犯,並被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刑事拘留,輾轉關進沙洋、羅山兩地看守所,後又被以“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為由,于16日在河南釋放。19日,重獲自由的呂亞周向記者講述了這噩夢般的一週。

  今年43歲的呂亞周是沙洋縣高陽鎮呂集村4組人,一直在家務農。

  春季農忙結束後,為掙錢補貼家用,本月初,他到沙洋縣城一處工地上打工。10日下午,呂亞周接到妻子的電話:沙洋縣公安局高陽派出所讓他到派出所去處理一起幾年前遺留下的土地權屬問題。當晚7時許,呂亞周騎摩托車趕到高陽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向其出示了一份逃犯信息登記表,稱他是一名網上逃犯。當晚將其刑事拘留,送往沙洋縣看守所。13日下午,河南省信陽市羅山縣公安局2名民警趕赴沙洋縣看守所,將呂亞周押解回羅山縣,並將其送進羅山縣看守所關押。16日下午,羅山縣公安局以“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為由將呂亞周釋放。

  呂亞周回憶:

  受害人指認後才被釋放

  在被關押的6天6夜裏,呂亞周被輾轉關在沙洋縣看守所和羅山縣看守所,羅山縣公安局提取了他的指紋,並帶受害人進行指認,但受害人指認的嫌疑人不是他,呂亞周這才被釋放。

  呂亞周向記者提供了羅山縣公安局的拘留證和釋放證明書複印件,上面顯示2009年6月13日18時,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拘留呂亞周,16日以“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為由將其釋放。

  呂亞周稱,他被關進羅山縣看守所後,16日上午,民警提取了他的指紋並取走其血樣,16日下午,民警又帶著受害人到看守所指認。呂亞周看到的受害人是一名50多歲的男子,呂表示不認識對方。當時,呂亞周和6名男子穿著監服站在看守所院子裏,受害人在距離5米遠的地方進行指認,但受害人指認的是另2名男子。

  16日下午6時許,一名便衣男子到看守所提審呂亞周,讓其在釋放證明書上簽字後,告訴他可以走了,他的妻子在羅山縣公安局等他。呂亞周當時一頭霧水,稱自己身無分文。這名便衣男子給了他100元錢,他才租車到羅山縣公安局和妻子會合,當天返回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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