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手術後患上丙肝
法院認為感染與輸血的因果關係無法確認,血液中心作出讓步補償3萬元
在一次爭吵中,張秀(化名)被丈夫失手打成脾臟破裂,幸虧及時送到醫院接受脾切除手術才撿回一命。經過三個月的休養,她身心的傷口都已結痂,然而就在這時,又一個不幸降臨了——原本健康的她體檢竟然查出丙肝!張秀認定是手術中輸血感染的,為此,她將醫院和血液中心一齊告上了法院。
近期,南京玄武法院審結了此案。
手術三月後查出丙肝
2007年7月7日,張秀跟丈夫發生爭執,拉扯過程中,腰腹部位被丈夫打傷。隨後,她被送往江蘇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就醫,經診斷為外力衝擊造成脾臟破裂。醫院立即對她實施了脾切除手術,因為手術比較大,術中還給她輸了血。術後11天,張秀的傷口恢復良好,就提前出院回家了。
三個月後,她發現自己精神不佳,並且周身蠟黃,便到鼓樓醫院體檢,沒想到體檢結果顯示丙肝抗體為陽性。11月3日,她被確診為患上病毒性肝炎和丙肝,再次住進醫院。
經過諮詢,張秀了解到,丙肝的感染途徑主要是由輸血引起。她想起上次做手術輸了1200ml血。“我一直很健康,手術前在醫院接受檢查,也顯示肝功能正常,可是手術輸血後得了肝病。”張秀認為,病肯定是在醫院輸血過程中感染的,而血是由江蘇省血液中心提供的。
去年7月,她將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和省血液中心一齊告上法院,要求雙方共同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等合計近20萬元,並承擔她的後續治療費。
兩被告否認存在過失
庭審過程中,醫院和血液中心均不承認自己存在過錯。醫院提交了全部臨床資料,證明給張秀輸的血液來自省血液中心,來源合法,在輸血之前,醫院盡到了風險告知義務,不存在醫療過失行為。另外,整個手術都符合常規,所以他們沒有錯。
血液中心的代理人也稱,經他們調查,中心提供給張秀使用的血液是通過正規途徑採集的,採集過程完全合乎規範。採血後,工作人員對血液進行了嚴格檢查,確認萬無一失才入庫,以備患者使用,因此血液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鑒定無法確認因果關係
張秀感染丙肝與輸血到底有無必然聯絡?在兩被告的要求下,法院指定南京市醫學會進行鑒定,後者于2008年11月28日出具了《醫療事故鑒定書》。
《鑒定書》稱,根據臨床資料及現場調查分析,張秀因外傷在省中西醫結合醫院接受手術治療,該院對其診斷正確,輸血也是手術所需。在此過程中,醫院採用的血液來源合法,檢驗合格,操作流程也符合規範,不存在醫療過失行為。《鑒定書》同時認為,省血液中心採供血、血液檢測均未違反採、供血管理規範,也不存在過失。
《鑒定書》指出,輸血是感染丙肝的重要途徑,但不是唯一途徑,並且臨床也存在不明原因的丙肝感染患者。最終的鑒定結論是,張秀丙肝病毒的感染與此次輸血之間的因果關係,無法予以確認。
根據這個鑒定結果,法院是無法確認血液中心、醫院對張秀感染丙肝一事負有責任的。因原被告均同意調解,法院多次組織三方進行協商,最近,血液中心主動讓步,同意一次性補償張秀3萬元。(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玄法 陳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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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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